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本文选取了白之所译的中国古典戏剧代表作《牡丹亭》及其首个英文全译本为研究对象,从戏剧翻译的可表演性原则角度入手,并结合中国古典戏剧表演的特点,对其中的可表演性因素做深入分析,旨在探索可表演性原则在中国古典戏剧英译中的新内涵。
《牡丹亭》是中国古典戏剧的丰碑,在中国文学领域乃至昆曲舞台都享有极高的地位。其首个英文全译本由美国汉学家白之完成,白之的译文十分强调可表演性。
戏剧翻译的可表演性在于解码其中的语言文本和动作性文本。语言文本即人物的主要对话或独白,动作性文本则是其中蕴含的可表演的动作。就其语言文本而言,应当注意语言的易言说,简洁性,体现人物个性的特点,此外译者要充分挖掘其中的动作文本,使其配合人物的舞台表演。
中国古典戏剧是集“唱”、“念”、“做”、“打”于一身的综合表演艺术,包括“唱词”、“念白”和“科介”三个要素。从中国古典戏剧的表演特点来看,中国古典戏剧英译的可表演性原则所具有的内涵可进一步归纳为:“唱词”和“念白”两个主要语言文本具有可演唱性、易言说性、体现人物的个性,“科介”及其他动作性文本要视觉化和协调化。
白之的译文在语言文本方面,就其可演唱性而言,十分注重对原文曲韵的再现,节奏上基本与之一致。在易言说性方面,白之所译译文主要采用自由体诗的形式,对于文化负载词采取直译译名加释义的方法,使得译文简介流畅,言说起来毫不费力。在体现人物个性方面,白之十分注意人物语言环境的变化,在言语表达上有语域的变化。使得译文具有可演唱性、易言说性以及语言个性化的特点。在动作性文本方面,白之对其中的动作性文本进行了充分挖掘,将其中的科介部分用完整的句子呈现,同时将人物的心理通过增加形容词、副词等方式加以外化,视觉化效果极强。在协调性方面,白之通过句子倒装或者断句等方法力求使动作表演与“唱”和“念”一致,实现了“唱”、“念”、“做”、“打”的综合性。
白之的译文极好的体现了可表演性原则在中国古典戏剧英译中的新内涵,为中国古典戏剧的英译带来了一定启示。
《牡丹亭》是中国古典戏剧的丰碑,在中国文学领域乃至昆曲舞台都享有极高的地位。其首个英文全译本由美国汉学家白之完成,白之的译文十分强调可表演性。
戏剧翻译的可表演性在于解码其中的语言文本和动作性文本。语言文本即人物的主要对话或独白,动作性文本则是其中蕴含的可表演的动作。就其语言文本而言,应当注意语言的易言说,简洁性,体现人物个性的特点,此外译者要充分挖掘其中的动作文本,使其配合人物的舞台表演。
中国古典戏剧是集“唱”、“念”、“做”、“打”于一身的综合表演艺术,包括“唱词”、“念白”和“科介”三个要素。从中国古典戏剧的表演特点来看,中国古典戏剧英译的可表演性原则所具有的内涵可进一步归纳为:“唱词”和“念白”两个主要语言文本具有可演唱性、易言说性、体现人物的个性,“科介”及其他动作性文本要视觉化和协调化。
白之的译文在语言文本方面,就其可演唱性而言,十分注重对原文曲韵的再现,节奏上基本与之一致。在易言说性方面,白之所译译文主要采用自由体诗的形式,对于文化负载词采取直译译名加释义的方法,使得译文简介流畅,言说起来毫不费力。在体现人物个性方面,白之十分注意人物语言环境的变化,在言语表达上有语域的变化。使得译文具有可演唱性、易言说性以及语言个性化的特点。在动作性文本方面,白之对其中的动作性文本进行了充分挖掘,将其中的科介部分用完整的句子呈现,同时将人物的心理通过增加形容词、副词等方式加以外化,视觉化效果极强。在协调性方面,白之通过句子倒装或者断句等方法力求使动作表演与“唱”和“念”一致,实现了“唱”、“念”、“做”、“打”的综合性。
白之的译文极好的体现了可表演性原则在中国古典戏剧英译中的新内涵,为中国古典戏剧的英译带来了一定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