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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改革是新民主主义革命的重要内容,而内蒙古自治区的土地改革相对于其他地区而言具有鲜明的特点。对内蒙古自治区的土地改革进行系统的研究不仅有利于问题本身的研究,而且对于发展民族地区统一战线理论和实践策略的研究有着重要的理论价值。论文主体分为四部分:论文第一部分,探讨了内蒙古地区土地改革的历史背景。首先,分析了土地改革之前内蒙古地区的政治格局、“控制华北,向北发展”战略在内蒙古地区的实施和土地改革之前内蒙古地区土地状况(农业区、半农半牧业区、牧业区)。其次,分析了内蒙古地区土地改革的必要性。包括:废除封建土地制度发展农业生产力的需要;内蒙古地区社会进步的需要。论文第二部分,深入的研究了内蒙古自治区土地改革政策的制定与调整。以新中国成立之前、之后为分界点分析了内蒙古自治区土地改革政策的制定与调整。包括:《内蒙古土地制度改革法令》的制定;内蒙古干部会议的召开及土地工作的部署;绥远省土地改革实施办法(草案);蒙旗土地改革实施办法及划分阶级成份补偿办法;新中国成立前、后内蒙古自治区土地改革政策的调整。论文第三部分,对内蒙古自治区土地改革实践进行了系统的研究,该部分是本论文的重点和难点。内蒙古自治区东部区土地改革完成于解放战争时期,西部区土地改革完成于建国初期。内蒙古自治区东、西部区土地改革过程是在截然不同的政治形势之下进行的,因此在具体的土地改革实施上有所不同。本论文以新中国成立为分界点,对新中国成立之前、新中国成立之后两方面进行分析。包括:土地改革实践中的组织与宣传;土地改革政策的实施;土地改革实践中纠偏与补偿;土地改革的过程与成就;土地改革实践中的偏差与复查等。论文第四部分,总结了内蒙古自治区土地改革的历史作用与贡献。内蒙古自治区土地改革是一场深刻的社会变革,对促进社会进步、支援解放战争产生过巨大的历史作用,同时对民族地区统一战线理论与实践策略的发展做出了卓越贡献。包括:废除封建剥削制度推动社会变革;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促进社会进步;对解放战争的人力、物力支持;民族地区统一战线理论、实践策略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