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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约化原是经济领域中的一句术语,本意是指在充分利用一切资源的基础上,更集中合理地运用现代管理与技术,充分发挥人力资源的积极效应,以提高工作效益和效率的一种形式。集约化经营的基本内涵有本义和现代义两种解释。《辞海》解释其本义为:“集约”是指农业上在同一面积投入较多的生产资料和劳动进行精耕细作,用提高单位面积产量的方法来增加产品总量的经营方式;现代意义的“集约化经营”的内涵,则是从前苏联“引进”的。1958年前苏联经济学家第一次引用“集约”一词,解释其义为:指在社会经济活动中,在同一经济范围内,通过经营要素质量的提高、要素含量的增加、要素投入的集中以及要素组合方式的调整来增进效益的经营方式。简言之,集约是相对粗放而言,集约化经营是以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根本对经营诸要素重组,实现最小的成本获得最大的投资回报。近年来,随着集约化管理概念的提出,以及集约化从经济领域发展到经营及企业管理领域,煤炭、石油、电力等能源领域企业为提高其物资管理水平,率先将集约化应用于物资管理领域。中国电力企业将集约化应用于物资管理领域当中,目标是以集团化运作、高科技为手段将生产要素相对集中,形成规模化管理,以降低电力企业生产成本,加速资金周转,进而促进企业盈利,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力。物资集约化管理已逐步成为电力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电力企业成本控制的利器,成为电力企业生产经营正常运行的重要保证,成为电力企业发展壮大的重要基础。在物资集约化管理的大背景下,以节约人力物力成本、提高采购过程的公正公平程度、提高采购工作效率等为最终目的,遵守中国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中国电力企业将现代信息化手段应用于物资集约化采购过程中,将招投标采购工作电子化。本文在对中国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内外电子化投标现状研究的基础上,分析电子化招投标在中国电力企业实施应用的模式,针对电子招投标这一新生事物在中国电力企业应用的案例,对中国电力企业招投标电子化的各个环节进行深入研究,寻找目前中国电力企业应用招投标电子过程中仍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