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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发布的《国土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和监测预警机制建设工作方案》提出2015~2018年要完成的主要任务之一是制定国土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与监测预警技术规范、开展重点区域国土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工作。围绕这个目标,国土资源部于2016年发布了《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和监测预警2016年实施方案>的通知》,并于2016年7月正式发布了《国土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技术要求(试行)》,对国土资源承载力评价进行了详细技术规范。显然,国家对土地资源承载力评价展现了极度的重视。《国土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技术要求(试行)》发布之后,学者们掀起了对土地资源承载力评价的研究热潮,本研究正是在背景下进行的靖安县土地资源承载力研究。本研究主要包括6个部分的内容:绪论、靖安县土地资源承载力评价研究的理论基础、靖安县土地资源利用现状分析、靖安县土地资源承载力评价、靖安县土地资源利用完善建议、研究结论与讨论。其中最为重要的是靖安县土地资源利用现状分析、靖安县土地资源承载力评价、靖安县土地资源利用完善建议3个部分。靖安县土地资源利用现状分析就是在概括靖安县自然、社会、经济状况的前提下,对靖安县土地资源利用现状进行了分析,尤其是对靖安县土地资源中的建设用地和耕地利用进行详细分析。通过分析发现:靖安县土地利用现状中,林地面积最大,说明靖安县土地利用现状以林地为主;靖安县土地利用现状类型比较稳定,变化较少。靖安县土地资源承载力评价就是在介绍土地资源承载力评价技术规范前提下,对靖安县土地资源以2014年为结点进行了相关承载力状态评价。靖安县土地资源承载力评价是在对靖安县土地资源建设开发适宜性评价分析的基础上,分别测算靖安县建设用地压力状态指数和耕地开发压力状态指数,测算结果为:靖安县建设用地压力状态指数D=-0.8052,靖安县耕地开发压力状态指数A=1.0125。之后分别评判靖安县建设用地开发承载状态和耕地开发利用承载状态,二者均为可载状态,最后依据靖安县建设用地开发承载状态和耕地开发利用承载状态结果综合评判了靖安县土地资源承载力状态,最终判定靖安县土地资源承载力状态为可载。靖安县土地资源利用完善建议就是依据靖安县土地资源承载力评价流程和方法,找出靖安县土地资源承载力评价与建设用地及耕地利用之间关系,并依据此关系,分别提出靖安县建设用地利用和耕地利用可完善之处,根据可完善之处提出靖安县土地资源利用中相关建设用地利用和耕地利用的完善建议。由于本研究所进行的靖安县土地资源承载力评价研究实际上仅仅是对靖安县土地资源承载力基础评价研究,缺乏对靖安县土地资源承载力修正评价研究,因此,本研究的研究结论具有一定的片面性。但,本研究所进行的靖安县土地资源承载力评价研究是政府刚刚出台相关土地资源承载力评价技术规范下的实践研究,因此,本研究对于国内学者后面进行相关土地资源承载力评价研究具有较大的引导意义,通过本研究的具体实践研究,为今后学者和相关政府进行各地土地资源承载力评价研究提供了实践基础,也提供了土地资源承载力评价技术规范的具体实践,因此,本研究对未来土地资源承载力评价研究具有较高的实践意义和指导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