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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礼》有云:“礼典,以和邦国,以统百官,以谐万民”。这应该是古人对和谐社会最简洁的理想描述,也可见,政通人和、国泰民安、社会和谐,始终是人类孜孜以求的梦想。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基本实现小康社会之后,又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蓝图。胡锦涛总书记说,“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是我们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全局出发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 贫穷不是社会主义,不和谐也不是社会主义。随着生产力的不断解放、不断发展,要逐步实现共同富裕,这是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只有逐步缩小贫富差距,实现共同富裕才谈得上和谐。税收作为国家筹集财政收入的主要手段和调节经济的重要杠杆,在奠定国家经济基础、维护社会公平与稳定方面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在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和谐经济的历史进程中必然担当重要角色。税收征纳关系是伴随着税收分配活动的客观存在而产生的征税主体和纳税主体的关系。税收征纳关系的好坏,是决定社会能否和谐、稳定发展的关键因素之一。因此,研究税收征纳关系对建设和谐社会、和谐税收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首先介绍了构建和谐税收征纳关系的研究背景、文献以及本文研究框架和创新点,然后分三部分阐述了和谐税收征纳关系的理论和实践问题。第一部分:和谐税收征纳关系的一般理论分析。该部分分析了和谐税收征纳关系的含义及特征,阐述了我国构建和谐税收征纳关系的必要性。第二部分:我国目前税收征纳关系的基本分析。该部分分析了我国征纳关系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分析了税制、征税主体、纳税主体和政府行为等方面对征纳关系的影响。第三部分:构建和谐税收征纳关系的基本思路。该部分是本文的核心,主要阐述构建和谐征纳关系的具体制度设计,分别从制度上、管理上、服务上以及社会环境四个方面,论述了构建和谐税收征纳关系的具体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