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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政理念,是执政党对执政的规律、任务、宗旨等方面内容进行经验总结、理性思考、高度综合而提炼出来的核心价值观,也是其路线、方针、政策制定和执行的根本依据。以人为本执政理念是中国共产党新确立的指导自己执政实践的基本理论原则和行为准则。以人为本的“人”,是具体的、现实的人;既通指人的整体和群体,又特指人的个体;既有阶级性,更有社会性。“本”是根本出发点和归宿,要求党把人民群众作为执政的根本出发点,把人树立为一切事物的最终价值尺度和价值目标,正确处理人与物的关系。以人为本执政理念包含着丰富的人权意蕴,使我们的人权观克服了西方人权观的局限性,集中体现了经济、社会、文化权利与公民权利、政治权利的统一,个人人权和集体人权的统一,尊重个人的权利和尊严与重视人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的统一。它凸显人的主体地位、丰富人权的内涵,进一步揭示人权的实现途径,更彰显了共产党执政与人权进步的一致性。理论的活力源于实践,思想的力量在于指导实践。以人为本执政理念体现了新时期社会转型期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和谐社会等多方面的人权诉求。反过来,它有力地推动了中国人权的持续进步,成为当代人权扩展的精神动力。第一它有助于树立科学的人权观,以人为本就是要以人的权利为核心,保障人的生存权、发展权和自由权;以人的需求为准则,人既需要物质,也需要精神;以人的发展为中心,尊重人民主体地位,保障人民各项权益,发挥人民首创精神,走共同富裕道路。第二它有助于指导人权的法治建设。现行宪法的第四次修正案是多年来党和政府重视人权保障的思想和行动的结晶,是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以人为本执政理念的宪法体现,为进一步尊重和维护人权提供法律保障。以此为起点,党和政府近些年在加强人权立法、执法、司法各个方面取得了突破性进展。最后它有助于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事业全面发展,形成了把“生存权、发展权放在首位,在改革、发展、稳定的条件下,统筹兼顾公民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和个人、集体权利的全面发展”的总方针。新时期的中共以人为本执政理念将是解决人权理想与人权现实之间一切矛盾的钥匙,但执政实践中侵犯人权的现象时有发生,从而影响到以人为本执政理念与人权实践的协调发展。客观分析践行以人为本执政理念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探讨有效的解决途径,对于全面规划我国的人权建设,确保人民实际享有人权的水平能与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发展同步提高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笔者从具体国情、社会环境、决策机制、权力监督,人权意识等影响以人为本执政理念发挥实效的制约因素中探求相应的对策。一是在突出生存权和发展权基础上促进人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二是加大对弱势群体的权利保护,努力营造公正的社会环境。三是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四是把加强对权力约束的制度建设与对干部的有效监督结合起来,努力推进政府的职能和官员的权力行为在高效、规范和廉洁的轨道上运行。五是提高全社会的人权自觉性,树立起人权神圣的法律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