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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经济体制转轨以后,各级政府,特别是地方基层政府职能发生了根本变化。乡镇政府是我国最基层的政府,直接面对数以亿计的农民,实现全面小康的难点、重点都在农村。因此,推进乡镇政府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构建服务型乡镇政府迫在眉睫。本文共分四部分。第一部分是服务型政府的理论和实践。笔者认为,我国所要建设的服务型政府就是指政府在工作目的、工作内容、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上,以“以民为本、以服务为宗旨”为根本理念,以社会和大众为主要导向,以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为核心职能,以法律规定为服务准绳,以实现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和谐发展为根本任务的现代政府。服务型政府的基本特征是服务理念的核心性、民意的主导性、公开透明性、有限性和有效性。服务型政府的基本职能(或者说其服务内容)是提供制度供给服务,提供良好的公共政策服务,提供公共产品供给,提供公共的劳务帮助等等。在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国际经验上,20世纪70年代开始的西方国家行政改革,实现了由重管制向重服务的职能转换,并实现了“以政府为中心”向“以公众为中心”的价值转换。西方国家的行政改革是针对以马克斯?韦伯的“官僚制模型”为基础的管制型政府的弊端而展开的。同时,随着新公共管理理论的不断发展,比较典型的观点有:奥斯本和盖布勒的企业化政府模式论和彼得斯的政府治理模式论。英国政府自1979年撒切尔夫人上台后,开始了以注重商业管理技术,引入竞争机制,进行顾客导向为特征的新公共管理运动。美国政府以奥斯本和盖布勒的《改革政府》为理论指导,于1993年克林顿时期开始了大规模的政府改革——“重塑政府运动”。1994年,美国政府在此基础上颁布了《顾客至上:服务美国民众标准》,主张建立顾客至上的政府。随后,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日本等国都把顾客导向作为政府改革的重要环节,掀起了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浪潮。同时,论文还具体介绍了美国、英国、德国等西方国家在地方政府管理上的一些作法及其经验,并据此提出了我国在乡镇政府管理上应该做出的改进。第二部分阐述了我国乡镇政府管理的现状、问题及其对构建服务型乡镇政府的影响。在管理理念上,我国乡镇政府管理存在执政理念上的错位和职能理念上的越位;在行政体制上,我国现行管理体制属于“压力型”行政体制,乡镇政府只能选择对上负责,调动一切资源来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指标任务,从而无暇顾及乡村的公共产品需求;在财政体制上,农村费税改革后,乡统筹费被取消,乡镇财源被堵截,乡镇政府基本上失去了直接的收入来源,引发财政危机,从而削弱了乡镇政府提供公共产品的能力,导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公共事业发展减慢;在公务员素质上,乡镇公务员行政观念陈旧,仍然习惯于“管、审、批”的权力干预型管理,掌握市场经济知识和法律知识不多,对农村经济的发展认识不深,因而科学行政、依法行政、民主行政的能力低,方法简单粗暴;在乡镇政府绩效考核制度上,现有的考核体系在目标设置、比值轻重,以及方法方式方面都有值得商榷的地方,等等。这些问题都是建设服务型乡镇政府必须解决的问题。如果不能解决,服务型乡镇政府的建设也就不能进行。第三部分是服务型乡镇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定位。在服务型乡镇政府的职能定位上,乡镇政府要为农村发展创造一个稳定、公平、可持续发展的社会环境,积极配合或直接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为乡镇企业提供政策和信息的服务,为乡镇企业与市场搭建平台,为企业发展提供资金上的支持;同时,乡镇政府要为农村提供高效的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主要包括为广大村民提供农村社会保障服务,着重加强农村的养老保险服务、社会救助体系和农村医疗保险,为发展农村教育提供服务,为农村发展提供制度及人员保障。只有定位好服务型乡镇政府的职能,才能为下一步提出建设服务型乡镇政府的对策建议做好导向。第四部分是构建服务型乡镇政府的思路及对策建议。笔者认为,在管理理念上,乡镇政府要由权力政府向责任政府转变,由人治政府向法治政府转变,由全能政府向有限政府转变,由管制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在行政体制上,要改革现行的行政体制,通过转变乡镇政府职能、精简机构,合理界定乡镇政府的行为“坐标”,使乡镇政府有一定的自主权力,并改革乡镇政府的权力运行机制和决策机制;在财政体制上,要通过自上而下的财政改革,明确界定乡镇政府的事权和财权,同时,在提供农村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方式上,要实现参与社会化——鼓励个人、社会组织出资参与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引入竞争机制,提高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供给效率;在公务员素质培训上,要加大对乡镇公务员的培训投入,通过完善机关定期学习制度,进行公共管理知识的系统培训,使他们更新行政观念,丰富市场经济和法律知识,提高行政能力;在乡镇政府绩效考核上,要正确把握考核评估的价值取向,根据有限政府价值取向,调整乡镇政府考核评估的内容,以“民本”为根本,优化考核标准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