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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是我国社会转型期出现的特殊社会群体,对我国的经济发展和现代化进程有着特殊的贡献。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关系到我国众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是否能够顺利转移,关系到农民收入的提高,关系到我国的城镇化建设,关系到我们是否能全面实现小康,关系到我国现代化的未来。因此,对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的研究,建立和完善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制度,意义十分重大。本文共分五个部分,在概括介绍了论文的研究背景后,从总体上介绍了我国农民工出现的历程以及农民工的社会保障现状,提出了农民工社会保障缺失的现实问题并分析了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在分析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必要性的基础之上,从我国国情出发提出了构建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的设想。第一部分概括介绍了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的研究背景,国内外关于此课题的研究现状,然后提出了论文的研究方法以及研究的前提。第二部分旨在介绍分析我国农民工的产生的历史背景以及现状。从我国农民工出现的历程谈起,指出我国建国以来的户籍等制度及相关政策的演变过程构成了我国农民工现象出现的历史背景,基于此种特殊的历史背景,我国农民工群体有着其自身的群体特征。最后分析了农民工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第三部分旨在分析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的必要性。制度的建立必然有其有其深厚的思想根源,建立农民工的社会保障法律制度也是社会保障法的基本理念所决定的。生存权理念、社会公平理念、社会连带思想是社会保障法的基本理念,也是基本人权保护、社会公平的实现和社会安全维护的理论基础。除此以外,现实的需要则更是制度建立的根本。伴随着我国的城市化进程,土地保障功能的弱化,农民工面临着多种风险,却没有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可依靠,这必将制约我国社会的发展。建立统一的一元化的社会保障制度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长期目标,然而由于客观条件的制约,我们的改革步骤只能因时而化,而农民工作为现代化进程中的一个过渡性群体,他们的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对于实现社会保障最终目标无疑有着桥梁的作用。第四部分引用大量的数据及实例来说明农民工社会保障缺失现状并分析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经过分析,笔者认为资金问题、我国城乡分割的二元户籍制度和城市二元劳动力市场、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的双重抵制以及我国在社会保障立法上的空白是目前造成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缺失的重要原因。第五部分旨在提出构建我国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的设想。基于我国的国情考虑,如果强行将所有农民工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是不现实的,对农民工进行分类分层就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了这种尴尬。在改革我国现行的户籍制度的基础上实现用工制度市场化,取消人为的市场壁垒,保障农民工的劳动权,遵循农民工自主自愿的原则,以农村的土地保障来交换城市的社会保障。这样既可以在很大程度上缓解农民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筹集压力又可以实现土地的规模化经营。与此同时,可以借鉴其他国家的做法,对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项目的建立根据实际的需要,当务之急是严格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农民工应该无条件的纳入到城市的工伤保险体系之中,然后把农民工逐步纳入到城市社区合作医疗网络;而把农民工纳入城市养老保险体系、失业保险体系以及城市最低生活保障体系构成了三位一体的农村土地保障交换城市社会保障的系统工程。通过以农村土地作交换,分类建立全国统筹的养老保险制度,逐步把农民工循序渐进的纳入城市失业保险,建立“公共劳动”形式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农民工社会保障的具体项目设计上,按照分类分层的思路,在构建每一个项目时都采取灵活机动的政策,以适应农民工的流动性以及多层次的需要。此外,相关的配套环境的建设将有助于农民工社会保障的尽快建立与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