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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世纪七十年代后期至今,我国的残疾人就业率与就业质量有了显著提高与改善。事实证明,残疾人——这个有史以来被世人标签化、特殊化的群体的就业状况并不像人们想象的那么乐观。社会舆论对残疾人的歧视现象有愈演愈烈之势,大多数用人单位在安置残疾人方面缺少主动性和自觉性;由于身有残疾,且残疾类型和程度都制约了残疾人选择工作的种类与范围;同时,残疾人的文化素质也略低于正常人,掌握的基本劳动技能有限,适合其从事的职业也受到限制;1由于残疾人受自身残障的影响,使得他们对无障碍工作环境与安全生产环境有特殊的需要,但多数的用人单位尚缺乏对残疾人安全工作环境的建设;又如我国劳动力市场的供需矛盾较为突出,就业岗位的竞争日趋激烈,残疾人在进行社会竞争和社会参与时必然会处于相对劣势,平等就业仍然难以实现。对于残疾人来说,只有通过良好的就业,才能获得经济收入,以此来维持其基本生活,进而融入社会、最终实现自我人生价值。实现好残疾人的就业,不仅能帮助残疾人解决切实问题,更能实现国家全体国民平等权利、维护国民利益,体现国家的文明程度和人权意识。本研究选取残疾人就业为研究对象,从用人单位和残疾人两方出发,采用定性与定量研究相结合的研究手法,针对用人单位设计了《用人单位对招聘残疾人职工的意向》调查问卷,并对河北省秦皇岛市北戴河的所有用人单位进行了实地调查,主要了解用人单位对残疾人的需求行为,包括用人单位对残疾人的整体评价、招聘倾向和用人单位能为残疾人职工提供的资源三个方面。调查中也对部分用人单位的人事负责人进行了个案访谈,与此同时,为了全面、立体地了解残疾人就业面临的困境,笔者选取了北戴河区的20位有就业能力、就业意愿而未就业的残疾人进行了个案访谈,了解他们的就业要求以及他们在求职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与疑惑。最后综合用人单位的需求行为和残疾人的就业现状,分析导致残疾人就业问题的原因,利用社会学和社会工作的视角和方法提出针对性的对策与建议,将劳动力需求方——用人单位、劳动力提供方——残疾人两者进行比较综合,这也是本研究的创新点,目前学界还没有从用人单位的角度研究残疾人的就业状况。通过综合比较用人单位对残疾人的需求行为和残疾人的就业要求,发现残疾人的就业存在三点问题:用人单位在雇佣残疾人方面存在歧视现象;残疾人自身条件制约其就业;残疾人就业保障体系尚不健全。文章最后从社会、政府、用人单位和残疾人自身四方面分别提出了具体对策与建议。本研究的不足较多,对残疾人就业问题的研究,应该结合现行具体法律、制度和规定的推行和实施效果来研究,而本研究只是选取了用人单位和残疾人两个主体,缺少从制度方面的考虑和研究,所以研究还不够全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