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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学术界对清代四川地区的社会慈善救济事业研究较少,本文以清代四川地方志为最基本资料,以“国家政府”与“社会力量”的关系为视角,综合运用历史学、社会保障学的相关理论和研究方法,对清代四川地区各类慈善救济组织进行了较为系统的阐述,力图尽可能地展现当时的历史原貌,得出较为切合历史实际的结论。本文将分成以下几个部分来论述。前言:研究概况。目前学术界对清代社会慈善救济事业的研究多集中在以苏州为中心的江南地区,对四川地区的研究相对来说比较薄弱。地域研究分布的不均匀以及理论和研究方法的局限,是目前研究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第一章:清廷对弱势群体的态度。主要是从朝廷政令、户籍管理,以及各类慈善救济机构的设立概况等方面了解清政府对弱势群体的关注态度,并对养济院、普济堂、栖流所、育婴堂、清节堂等机构做了简要介绍。第二章:四川地区各类慈善救济组织概况。通过对各类慈善救济组织在救济功能、创立时间、设立人身份特征、经费来源及其分布情况的介绍,笔者认为“国家政府”和“社会力量”都在不同程度上参与了各类慈善救济组织的筹建和管理工作,并在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第三章:川省各类慈善救济组织介绍。文章对各类慈善救济组织在建制规模、资金来源、实际运作等方面做了详细介绍,并对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简单论述。笔者认为随着社会发展,慈善救济机构的各项工作在官方与民间社会力量的共同参与下,呈现出越来越强的合作趋势。第四章:各类慈善救济组织出现、发展变化的原因。文章指出生存压力、传统习俗以及守节妇女的贫困化是造成各类慈善救济组织创办和增多的客观因素。同时,社会各阶层对慈善救济事业的态度及社会文化的影响等主观因素所起的作用也不容忽视。最后,文章对慈善救济组织的社会意义进行了总结。结语:在传统社会后期,政府控制力的减弱为民间社会力量参与各种公益事业提供了机会,各类慈善救济组织的主办权逐渐从官方向民间社会力量转移。在官、民双方的共同参与下,慈善救济事业在一定程度上较好地发挥出了社会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