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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火,有着十分丰富的文化内涵和清晰的历史发展脉络,其与传统哲学范畴相比,更加体现了一种实证的超越,是传统哲学范畴气、阴阳、五行以及《周易》在中国传统文化各领域长期发展融突的最典型的体现,这一漫长的历史过程最终使“火”从物质概念的层面,经历了抽象的结构要素概念,最终从文化范畴跨越到了哲学范畴,展示了中国特有的思维模式和深厚的文化内涵。 火最早跟天象有极为密切的关系,《尚书·尧典》载:“日永星火,以正仲夏,厥民因。”“火”是二十八宿中的心宿,当它薄暮时见于南方正中天空,便是夏季正中的那一天即夏至,古人根据它来断定夏季的到来。《夏小正》载:五月,“参则见”“初昏,大火中。大火者,心也”。它记录了“大火”星出现的时间。又如《国语·周语》曰:“昔武王伐纣,岁在鹑火。”意思是,武王伐纣的时候,木星居住在鹑火次,所以史书载周从火德。关于“火”的文献记载十分众多,举不胜举。它一方面反映了古人对“火”的重视,另一方面也说明了古代天文学的发达以及火与天学的密切关系。古人很早就重视对天象的观察记录,顾亭林在《日知录》卷三十中说:“三代以上,人人皆知天文。‘七月流火’,农夫之词也;‘三星在天’,妇人之语也。”也就是说天文学在古代深刻地影响着古人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指出:“首先是天文学—游牧民族和农业民族为了定季节,就已经绝对需要它。”为了农业生产和各种生活安排,人类早早就懂得原始的天象,“火”作为古老而重要的天象之一,自然也不例外。火作为天象中重要的文化元素,千百年来随着天学而渗透到中国传统文化的各个层面,成为中国文化的重要概念。 春秋战国时期,随着人们对自然规律的进一步认识以及农业的发展,古人的抽象思维能力逐渐增强,火的概念开始形成,《尚书·洪范》载:“箕子乃言曰:我闻在昔,鲧陻洪水,汨陈其五行……一五行:一曰水,二曰火,三曰木,四曰金,五曰土。传皆其生数,水曰润下,火曰炎上,传言其自然之常性。”这里的火是人类最重要的五种物质元素之一,也是原初人类的直观朴素的认识。《左传》也提到关于火的类似记载,《左传》文公七年记载:“水、火、金、木、土、谷,谓之六府,正德、利用、厚生,谓之三事。”这里的火概念,更多的是表示事物的功用,表明了古人对事物简单多样性的认识。伯阳父突破了这一认识,把火和其他物质看作是宇宙万物构成的元素。他说:“夫和实生物,同则不继。以它平它,谓之和。故能丰长而物生之,若以同裨同,尽乃弃矣。故先王以土与金、木、水、火杂,以成百物”(《国语·郑语》)这里的火已经是抽象的结构要素概念,成为五行构成万物的重要物质元素之一。 先秦时期,是中国哲学范畴的的原创时期。先秦诸子提供了一系列范畴,是中国哲学范畴之源,它不仅影响后来哲学范畴之流,而且影响着中国哲学范畴的独特性格。在这一阶段,道、气、阴阳、五行、八卦等核心哲学范畴开始形成并呈现了相互融合和吸收的趋势,火作为结构要素概念之一,在这一融合吸收的过程中,其自身的内涵和外延不断发生着演变。 秦汉以降,气、阴阳、五行在《周易》、中医学、丹道学等领域不断延伸,推动了中国传统文化的发展,哲学范畴之间的融突和合使人们的思维体系更加成熟复杂,出现了许多新的哲学范畴和概念,范畴之间彼此相连,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体现了人们对世界的认识更加抽象和深刻。火作为这一阶段的重要文化要素概念,同样也体现了时代的特征:气、阴阳与火开始有机地联系起来,并成为诠释火概念的核心范畴,推动着火的内涵和外延不断丰富发展,最终使火摆脱了要素文化概念的羁绊,形成了独具中国特色的火气哲学思想。 经历了长期的融突演变,尤其是经过哲学范畴的成熟发展阶段—宋明时期,火的内涵和外延已经发生了显著的质的变化。宋元明时期,随着科技的大发展,人们更加注重实证的精神诉求,实学开始兴起,唯物主义的气一元论思想成为当时与理学相对抗的又一重要哲学宇宙论,在这一大背景之下,明末清初的自然哲学家方以智在科学实证精神的影响下,通过对医学等自然科学的研究,并以科学哲学的思维方法,对“火气”思想做了系统的总结与发挥,把医学中的火与气转化为哲学领域的火气范畴,并提出了“火运水火”的火本原思想,“火”成为其哲学的最高范畴,至此“火”作为原创范畴的发展达到了最高阶段,同时,这一过程也体现了中国哲学范畴和逻辑思维发展的自身特点。因此,有必要对中国古代的火思想进行系统研究。 本文由三部分组成,分别是导言、正文和结语。导论主要对论文的研究状况以及选题意义和研究方法做了说明。 正文共分五章。第一章介绍了火与天象的关系及其火在天学中的地位。火对于初民的生产生活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可以说没有火就没有原始的农业,也就没有人类社会的发展。人类自诞生之日起,就对天空星辰有着莫大的敬畏心理,因此日月星辰也就成了古人长期观测和重视的自然现象。随着原始农业的发展,初民越来越需要准确的授时,而天象成为最为重要的授时依据。原始的焚田烧荒离不开对天象的观测,初民发现每当天空出现心宿二时恰好是焚田的时节,焚田用火,烈火炎炎,而此时天空中的心宿二光焰夺目,与农时焚田的烈焰遥相呼应,天象中心宿二可以准确的授时,所以心宿二又被称为“大火”,“大火”成为远古时期最重要的授时星象,后人把与“大火”授时有关的传说中的历法称为“火历”,把掌管火的官员命为“火正”,古代龙的文化渊源也被认为来自于“大火”,“大火”又被称为“龙星”、“火星”。“火”在古代天文学中重要而独特的地位,为其折射影响于传统文化的各个领域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第二章分析了《周易》中的火思想。《周易》以经卦符号的形式表现了自然界几种重要物质衍生万物的过程,其中火被称之为离,是八经卦之一,也是自然界初始的八种物质之一,八经卦派生了构成世界的六十四卦,象征着初始的八种物质构造万物的过程。随着阴阳五行学说与《周易》的结合,尤其是汉代象数易学的发展,经学家突出了乾、坤、坎、离在《易经》中的主导地位,“乾坤为体,坎离为用”成为原则性的思想,水火坎离也就成为六十四卦的原始经卦。 第三章论述了火在五行中的演变过程。五行是人类生产生活最基本的五种物质,火是其中之一,五种物质后来逐渐演变成构成万物的五种要素,其内部的制衡机制正是万物得以存在的根据。随着阴阳、气与五行的结合,五行的内涵发生了质的变化,五行以气的形态出现,水火成为阴阳的代表。由于水火在日常生活中的重要地位,其在五行中的主导地位日益突出,逐渐打破了五行内部的平衡,成为气的两种形态,即阴气和阳气。二者不仅是万物的根源,也是五行的基础。由于火所具有的“有气无质”的特征,以及传统的“以阳驭阴”的思想,“火”超越了水,在五行中成为最高级别的一行。 第四章介绍了丹道学中的“火”。本章内容述及,道教的内丹学和外丹学,着重在分析道教炼丹学中“火”的丰富意义、作用和地位、以及对火候的调控的重要性。但其目的则是透过此,试图超越经验的、技术层面的描述,而阐发道教炼丹术中“火”的哲学内涵,以“术”显“道”。尤其重点分析“火”在道教“取坎填离”的丹道理论中的意义。无论是内丹还是外丹,都以阴阳颠倒,取坎填离为炼成金丹,归返大道真元的必由之路。这正是道教丹学“道法自然”、“逆反成仙”的道理。炼丹术正是要逆于人为之常道,而顺乎自然的天道。逆反正是要与天道合。水在上,火在下,坎离颠倒的原因,也正在于此。从而指出,“火”是道教逆修成仙的重要因素。 然后论述“火候”。炼丹成败之关键就在于火候。从“火之功用大矣”和“火之时义大矣”两个方面来论证火候重要性。而道教炼丹学,不论是外丹术的服食成仙,还是内丹的性命双修之学,皆透露出了道教的宇宙观、神仙信仰、生命观,合而言之,即天人之学。因此,“火”已经构成了道教丹学的重要范畴,是丹学中天人之学得以成立的重要一环。对“火”的运用和炼丹的过程仅是达于本真的存在的手段与过程。“火’的变化,“玄之又玄”,“火”正是那“众妙之门”。不论是内丹,还是外丹,都是以术显道,借术明道,由技进道。 第五章阐述了中医学的火气观。元明时期,医家开始重视对人体之火的研究,从医家刘完素开始,形成了一股“尊火”的思潮。中医学对火的研究更多地从观察和验证的科学过程中得到启发,借助于传统哲学的阴阳、气、五行等范畴以及《周易》思想,逐渐形成了一套系统的火的医学哲学理论体系。随着对人体之火认识的深入,火气理论、相火理论,命门理论等医学哲学理论不断成熟完善,医学中的火的思想逐渐跨越了具体的器官腑脏的附属特性,形成统一抽象的造化生命之火,经过医学家李时珍的科学验证和总结,他又把人体之火、天火和地火统一起来,真正建立起医学哲学领域的火范畴,火成为造化万物的本原之一。 第六章阐述了哲学之“火”本原思想的形成。“火”作为“原创范畴”,在中国哲学的逻辑结构演变中,从用以解释自然现象以及社会现象,随着其自身系统内外条件的变化而不断着改变着自己的内涵和形式。元明时期,在实学的影响下,气的思想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气本论思想开始形成,人们开始用气来解释世界的构成和演化,医学领域的火气哲学思想就是很好的说明。明清之际的方以智,在研究元明医学哲学的基础上,提出了“火运水火”的思想,火成为其哲学逻辑结构的最高范畴,丰富了古代本原思想的内容。 结语是对全文的总结和展望。“火”作为特殊的哲学范畴,其形成经历了漫长的历史过程。先秦时期,传统的哲学范畴或者思维体系已初步形成,火在当时乃至以后相当的时期内只是传统范畴或者思维体系的构成要素。随着秦汉以来范畴之间彼此融突和合,人们的抽象思维获得了前所未有的提高,火在要素结构中的地位也在不断上升,尤其是炼丹化学,中医学等科学实验学科的发展,使人们以实证的眼光重新审视火的实践意义和抽象理论意义。火逐渐跨越了要素结构概念的窠臼,成为造化万物之原,这是后来医学哲学的共识,也是中国自然哲学的独特表现和贡献,是中国哲学范畴发展过程中独特而又具有现实意义的浓重一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