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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货币的犯罪行为严重影响了人们的日常生活,危及货币的公共信用及国家的货币发行权。由于我国刑法采用简单罪状描述伪造货币罪,引起了理论上的许多争议,也造成了司法适用标准上的不统一。本文对这些争议和司法实践中的难点作了比较全面的研究,并通过与大陆法系其他国家立法情况的对比,指出了我国立法中存在的不足,提出了一些修改建议。文章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介绍了伪造货币罪的立法概况。首先回顾了我国伪造货币罪的立法沿革,简单介绍了我国古代伪造货币罪立法,重点对新中国成立后的立法情况作了梳理;其次,通过分析学者的多种观点,对伪造货币罪的概念进行界定,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即伪造货币罪是指仿照货币的图案、色彩、形状等,使用各种方法,非法制造足以使一般人误认为是真货币的假币,并意图进入流通的行为。第二部分为我国伪造货币罪犯罪构成要件若干问题研究。本部分选择了本罪在理论上存在争议的几个问题,如伪造货币罪的直接客体、犯罪对象、伪造行为、本罪是否是目的犯等,作了全面剖析,提出了自己的看法,认为本罪的直接客体应为货币的公共信用和货币的发行权,对外币的认定标准和范围作了界定,抽象出伪造行为的本质特征,提出本罪应以“意图流通”为目的。第三部分为伪造货币罪司法实践中的难点问题。本部分对伪造货币罪既遂标准、本罪与其它相关罪的区分以及罪数认定等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难点作了分析,提出了一定的标准,厘清了认定中容易混淆的几个问题。第四部分为伪造货币罪立法中外比较研究。对大陆法系有关国家伪造货币罪立法情况作了简单介绍,并对中外立法作了比较研究。第五部分为我国伪造货币罪的立法完善。本部分从立法模式,章节体系、犯罪对象、犯罪主体、主观目的要素、犯罪形态和刑事责任改革等几个方面提出了修改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