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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行政单位与行政职能类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进行研究意义重大。从实际方面看,学术界不乏对国有资产管理的研究,对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研究较少,对行政单位与行政职能类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研究更是屈指可数。然而现实中,绝大多数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中占比最大的一般都是固定资产,仅对国有资产进行研究,对行政事业单位来说角度过于宏观,研究结果缺乏实际操作性。在一篇论文的篇幅内把全部事业单位放一起研究,由于不同类型事业单位性质差异很大,固定资产用途、资金来源都相差甚远,研究内容过于面面俱到反而泛泛而谈,不容易深入;把行政单位与与之相似度较高的行政职能类事业单位放一起研究,不但避免仅研究行政单位的片面,也避免了把行政单位和全部类型事业单位一起研究的空泛。不少国有资产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都有涉及固定资产管理,对配置、使用、处置等环节也有不少规定,这些规章制度看似全方位覆盖,实际上存在不少漏洞。从理论方面看,到现在为止,对固定资产的管控方面,全国范围内行政事业单位水平较低,这一情况容易造成政府资源的浪费,阻碍政府公信力的建立,影响政府形象。对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模式改革进行研究,提升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水平,符合财税体制改革的要求,有助于推动整个国有资产管理改革创新的步伐,也有助于廉政建设。基于以上可知,对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进行专门的研究非常必要。本文以厦门市近三年资产清查数据为基础,吸收借鉴其他学者对该领域的研究成果,学习德澳、美加、日韩三种模式,对厦门市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现状、问题及成因进行分析,认为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改革必须坚持符合中国国情、法制化、系统化这三个原则,自上而下,由点及面,坚持以“财政部门——主管单位——使用单位”为抓手,从机构设置、产权、预算管理、管理法制化、智慧平台构建、外部监管、人才队伍建设这七个方面入手,创新固定资产管理,并绘制固定资产管理模式改革的阶段表,把各步骤具体化,增强实际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