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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技运动异化问题曾在我国八十年代初进行过一次大讨论,自此以来,我国学者对该问题的研究进行了不懈的努力,已经取得了相当大的成绩,例如,在对竞技运动异化理论的研究中,曾经对竞技运动社会(人们在竞技运动中所建立起来的人与人之间的诸关系)、竞技运动文化(人与运动文化财产之间的关系,文化财产是指运动场、运动器械、运动规则、运动样式等客观化了的物质性和精神性的对象)的整个竞技运动中的异化及其现象进行了考察与研究,对国外这方面的研究也进行过对比研究等。然而,我国学者的研究大部分是概念性研究,而对策性的研究即少又零碎,这不利于竞技运动的健康持续发展,为此,本文通过对典型的竞技运动异化及其产生的三大环境的分析,阐述了竞技运动异化的危害和产生的原因,并以此为理论根据对竞技运动异化的性质、特点和规律进行了研究,从研究中发现了竞技运动异化产生的主要根源及其本质属性和发展规律,从而为研究竟技运动异化的对策提供了一定的理论根据。我们认为,竞技运动异化产生的主要根源是人的“功利性”,即“人的异化”;竞技运动异化的本质属性是参与竞技运动者在竞技运动这个对象化的过程中,即参与者在与竞技运动社会发生联系的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一种非理性的价值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其本质是违背道德、违反竞技运动文化(如违反竞技规则)、违反人性的;竞技运动异化的规律是竞技运动异化随社会价值观的变化而变化,异化程度随人的“物化”心里意识的加强而加强,竞技运动异化归根结蒂是人的异化;解决竞技运动异化的方法要从正确的观点出发,以教育为切入点,以法律为保证,辅以各种具体的措施与手段,重新整合竞技运动价值观,建立人文主义的竞技运动价值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