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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的进行,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发生了巨大变化,旧有的社会组织,管理体制已经不可能适应社会发展。特别是伴随公民社会的兴起,大量非政府组织的出现,社区的发展具备了有利的条件。同时,加强城市社区发展,也是我们实现和谐社会的途径之一。因此,对社区的研究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事实上,和谐社会的构建是一个宏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很多方面。从横向看,不仅是社会,而且与政治、经济、文化密不可分;从纵向看,涉及到宏观、中观和微观。在我国,社区作为我国基层自治组织建设,在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关系上发挥了桥梁的作用,在维护社会稳定,为群众创造安居乐业的良好环境上发挥促进作用,是我们党的事业的工作基础和组织基础,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落脚点。由此可见,我们应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加强社区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大量非政府组织发展,大力培养公民参与社会管理的意识,从法律的角度,确认公民身份,养成公共精神,培育协作型的公民社会,为实现和谐社会提供坚实的群众基础。本文通过对建立和谐社会的理论探讨出发,从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关于“市民社会”的论述为立足点,借鉴西方新公共管理思想中治理与善治的思想,结合我国国情,提出了建立和谐社区的理论依据,坚定了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必要性。通过对现实的思考和研究,可以看到,社区建设在现实条件下还存在很多问题,诸如行政化倾向严重,缺少专业的社区工作者,缺少资金保障,缺少大量非政府部门的参与,缺乏社会认同感,居民参与意识淡漠等诸多问题。这些都在不同程度上,制约了社区的发展,使其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作用。所以,我们应尽快改变观念,结合我国国情,在政府的推动下建立社区居民自治管理的网络式社会组织模式。从国外发达国家社区发展来看,大量非营利组织的存在和完善,是社区建设得以顺利进行的重要保障。社区组织的转型即从行政组织转为社区运营组织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但是我们只有在政府的鼓励和引导下,培育这一组织的发展壮大,建立协作性的公民社会,不断充实社区建设的群众基础,才能实现社会的和谐发展。事实上,正是通过非营利组织这一媒介,让更多的人参与其中,诉求自身利益,还权给人民,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谐是经济的和谐、政治的和谐、文化的和谐和社会的和谐,我们只有通过推进城市社区建设,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