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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但是要使科学技术能够在社会生产中起到其应有的作用,就必须注意对科学技术的重视与扶持。目前,一场以信息技术为主流的新技术革命正在兴起,微电子技术、生物工程技术、新材料技术是新技术革命的三大主要内容。在这三大新技术领域之中,微电子技术是当代新技术领域的基础和先导。作为微电子技术的核心技术之一——集成电路技术,应是科技兴国的重中之中,是实现现代化的关键。 在当前我国集成电路技术和国际同行相差较大的情况下,我们更应该注意建设与其发展相适应的各种环境即软环境和硬环境,本文试从软环境的角度,也就是法律、政策方面加以研究探析。本文首先将集成电路技术的全球发展史与国内发展史进行对比:从而发现中国的集成电路技术起步并不比国外晚多少,但经过50多年的发展,结果并不让人满意,和国际同行相差较大。我国目前的集成电路技术还处于引进—消化—创新的发展模式中。这就促使我们去研究影响产业发展的法律、制度和政策。当然,因为我国现阶段还处于经济体制的转型阶段,不可能拥有国外那么健全的法律,所以笔者研究过程中较多涉及国外法律规定,其目的就是希望能够从他们那里吸取一些什么。在研究过程中,为了提高集成电路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提出了“集成电路知识产权”并对其含义及其包含的范围进行探求;同时对比国内立法,分析国外(主要是对相关的国际组织的保护及集成电路技术发达的国家的保护进行分析)保护水平,提出国内立法应该加强的地方。随后,文章对国内立法的动机作了分析,认为我国的集成电路立法可以用一国外专家的话来说:“中国引进知识产权法的根本动机是来自对外开放政策的驱使,中国需要对外贸易,吸引外资以及从西方获取迫切需要的技术和设备”,因此就必然承受发达国家所设定的限制和压力。所以,“在夹缝中求生存的知识产权法仍不能获得自己独立的品格。”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必须追求自己独立的品格,且必须建立在对中国政治、中国国情的深刻理解之上,建立在以权利意识为基础的价值体系之上,建立在与国际标准合理结合的基础之上。最后,作者对立法模式以及立法内容作了的几点思考。本文的目的主要在于厘清集成电路知识产权,对其保护现状以及未来立法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