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三农”问题是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需要解决的主要难题,问题的核心是农民收入水平较低,导致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不断扩大。2008年城乡居民收入绝对差距近万元,是改革开放以来差距最大的一年。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因此,本文通过研究河北省农村居民的财产性收入问题,为增加河北省农民人均纯收入,缩小河北省城乡收入差距,改善河北农民民生寻找一个新途径。伴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河北省经济社会发展变化很大,但是农村经济发展相对落后。农民收入平均偏低,农民获得财产性收入困难,其中问题很多。本文通过查阅大量文献资料和实际调研数据,对河北省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相关问题进行分析研究,论文结构如下:首先,依据马克思主义理论,以马克思主义产权理论为基础,本着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总结了国内一些专家学者对财产性收入的研究成果,对相关概念做了界定。其次,分析了河北省农民财产性收入现状,并从河北省农民的财产现状入手,分别研究了农民在获得土地财产性收入、房产财产性收入、金融资产财产性收入的过程中出现的问题:(1)农民对其土地的产权功能不健全,征地补偿标准偏低,土地补偿金分配不公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困难;(2)农村房产出租管理部门缺位,农民房租收入低,农村房产流转不畅,影响了农民的房产转让收入,农村房产拆迁补偿较低,并且常出现暴力事件;(3)农村资本市场、金融体系不健全,农民不具备相应的文化水平,无法像城市居民一样方便地享受投资理财服务。最后,通过对河北省农民财产性收入现状和问题分析结论,提出增加河北省农民财产性收入的对策建议。包括:明确农民的土地财产权利,鼓励农村土地经营权的流转,完善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提高土地经营权的补偿标准;明晰农民的房产财产权利,健全农村房产出租、流转的相关法律法规,保护房屋被拆迁的农民的权益;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加大农村基础教育投入,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