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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棻(1856-1913),京师八旗蒙古正蓝旗人,八旗蒙古中的名人之一,清末政治史上的重要疆吏。他出身文生员,先后在吏部和户部任职二十余载,而后被外放,历任四川川东道、江西督粮道、湖北按察使、直隶按察使、浙江布政使、山西布政使、山西巡抚、江苏巡抚、河南巡抚。清灭亡后退隐,不久病故。本文仅对其主政山西期间的政绩做一研究。宝棻主政山西期间(1907.10-1909.12),正处于清末新政和预备立宪初期。在此期间,山西百姓较平稳地度过连续两年的自然灾害,致使社会民情相对稳定,也使得宝棻在山西施行的各项新政顺利进行。例如建立咨议局和自治研究所,举行地方选举,建立新型司法机构即各级审判厅和检察厅,设置调查统计局、清理财务局、官员考验处,在口外(即内蒙古)新设直隶东胜厅等。与此同时,宝棻继续扩充和编练山西的新式军队和巡警队伍,设置军队的司令部及有关机构,建立巡警的最高机构巡警道。并给新式军队和巡警装备新式武器。在新式文化和教育方面,宝棻继续办理和健全已经成立的新式学堂,同时筹建了多个军事、警务和新式高等学堂,建立了新式公共图书馆。在司法方面,宝棻对清政府重新起草的刑律提出修改意见,使该新刑律颁布前部分采纳了他的建议。他还促使清政府改定了对流放犯人的刑罚方式。宝棻主政山西时期,清廷和全国各省都面临着严重的财政危机,山西也同样出现了财政危机。尽管在当时的条件下很难走出困境,宝棻也大胆地尝试了。主政期间,他还处理了不少重要政治事务,如贻谷经济案件、接待达赖喇嘛、在山西实行严厉的禁烟等等。在重要的经济事务中,他支持山西绅商振兴地方煤矿生产、降低产品成本,筹办同蒲铁路,减轻盐商的赋税,等等。总之,宝菜主政山西时期正是延续了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制度逐渐向近代社会制度迈进的一个重要阶段。作为地方最高军政长官,宝菜尽职尽责,与当地官员一起平稳地完成了地方政府各个新式机构的建立和改革,较好地处理了重要的政治事务,扶植地方经济向近代化发展。在清朝即将灭亡之际,宝棻的政绩虽无力挽其于即倾,但毕竟对山西地方的近代化进程起到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