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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是2005年10月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十一五”时期我国经济发展面临最严峻的挑战和最紧迫的任务。1995年在制订“九五”计划时,曾经提出实行两个根本性转变,即从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和从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向集约型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从那以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取得了一定成效,比如1980—2002年,单位GDP能耗下降66.8%,但不理想,因为我们原来经济增长的粗放程度很高,现有的成就尚未达到根本性转变的目标。转变不理想的原因之一,是前一段粗放型经济增长还有一定的空间,尚未到难以为继的地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完善,也影响着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十一五”时期则不同,一方面,表现为高投入,主要靠投入拉动经济增长;另一方面,主要是第二产业,粗放型增长严重抬头,经济发展付出了很大的资源和环境代价,加剧了生产扩张与资源消耗、生产规模与环境恶化的矛盾。这样的经济增长方式,既不符合国情,也难以提升国际竞争力,必将损害经济长期稳定发展和社会持续进步的基础。粗放型经济扩张已走到尽头,不转变已经不行了。10年前,中央关于“九五”计划的建议提出实现经济增长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其含义还比较简单、抽象。经过10年的发展,大家对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内涵、要求等的认识有了更深刻、全面的理解,《建议》提出了要从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低效率的粗放扩张的增长方式,转变为低投入、低消耗、低排放和高效率的资源节约型增长方式,并且明确了具体要求。这当中,具有新意的至少包括以下几点:首先,突出资源能源节约;其次,着力自主创新;再次,强调保护环境和自然生态。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是实现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内容。只有由过去主要靠增加投入、扩大投资规模、生产要素利用效率低、资源和环境的代价大、经济整体素质不高、竞争力不强的粗放式经济增长,转变为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低代价经济增长,才能推动整个社会真正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是化解资源环境约束、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财政作为政府履行经济职能的重要手段,决定了财政政策是最重要的经济政策工具之一,是政府实施经济调控的重要手段。认真研究和制定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相适应的财政政策,将会有效地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本文首先分析了经济增长、经济增长方式与财政政策等基本概念,然后对财政支持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作了理论和现实的分析,分析了财政在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中的政策效应,最后从完善财政体制,完善税收政策,完善财政支出政策三方面提出了财政支持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