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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问题是关乎民生的大问题,在我国房地产市场历经十余载快速发展之后,家庭住房选择行为与住房消费量已成为政府和开发商最为关注的问题之一。然而,学术界对中国市场的住房选择行为与住房消费量研究尚不多,有限的研究其数据也相对陈旧,难以真实反映我国城市家庭住房选择的现状。鉴于此,研究我国城市家庭住房选择与消费问题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本文在以往学者研究的基础上,把我国城镇居民的住房类型分为:自建房、租房、购买商品房三类,然后构建出包含家庭特征因素和组织因素的住房选择理论模型。其中,家庭基本特征变量包括年龄、婚姻状况、家庭规模(子女人数)、家庭年均收入、受教育程度与是否有非农经营;组织变量包括户口类型、单位性质与工作资历(年限),自建房为参照组。在研究住房选择的类型之后,本文把总体样本分为自建房样本、租房样本和购买商品房样本,我们参照王淑芬(2007)用住房建筑面积来度量消费量,从而建立并估计三种不同类型住房的消费函数。并且在联合建模中采用了较新的基于多项Logit模型的样本选择修正方法。文章以2006年的CGSS’调查数据中的城镇居民为研究对象,通过文献研究以及理论分析,确定相关研究变量。删除不恰当变量后,最终获得2232个有效样本。实证研究的主要结论归纳如下:一、对住房选择类型情况分析,租房与自建房相比,家庭年均收入(千元/年)、户主户口、受教育年限、工作经验(年限)、婚姻状况、家庭是否从事非农经营、子女人数是有明显影响的,年龄、单位性质统计不显著;买房与自建房相比,家庭年均收入(千元/年)、年龄、户口、受教育年限、家庭是否从事非农经营、子女人数是有明显影响的,单位性质、工作经验(年限)、婚姻状况统计不显著,另外,模型的显著性检验F统计量的伴随概率值都为0.0000,说明所建立的模型是高度显著的,能够用来描述总体的住房选择行为。二、对不同住房类型的住房消费的研究结果表明,住房价格、年龄、婚姻状况、家庭规模(子女人数)、家庭年均收入、受教育程度、是否有非农经营、户口类型、单位性质、工作资历(年限)等自变量对城镇居住房消费量产生了显著影响。另外,在不同住房类别之间的选择上,各解释变量呈现出更为具体的特性。可归述为:第一、无论是在自建房,还是租房,以及购买商品房,住房消费量对价格缺乏弹性,这意味着在中国目前的房地产市场上,住房是每个居民的必需品,是居民生活中的刚性需求。自建房、租房以及购买商品房的城镇居民的价格弹性分别是0.2132、0.1237、0.0719。说明了在购买商品房市场上,城镇居民是最缺乏弹性的,由此可以得出,居民拥有一套住房,除了满足家庭住房需求以外,还会带来许多心理上的暗示:房主的社会地位比较高、经济条件比较稳定等等。这也是中国房价居高不下的内在原因。第二、中国城镇居民的住房消费的收入弹性总的来说是相当缺乏弹性的,在自建房市场和商品房市场上,住房消费量的收入弹性为负,分别为-0.0126和-0.1557,虽然自建房市场的住房消费量的收入弹性不显著,但是我们认为,随着收入的增加,对于自建房和已经购买商品房的城镇居民来说,在住房需求量上的支出会逐渐减少。相比之下,已有商品房的居民比自建房的居民的弹性更大。说明已有商品房的居民的房地产财富效应比较明显。以往的房地产财富效应的研究都是用其他消费品来衡量,在本文中,我们从住房消费的收入弹性也得出类似的结果。证明中国城镇居民消费的房地产财富效应是存在的。然而,租房市场的住房消费量的收入弹性为0.0809,说明租房者随着收入的提高,还要增加在租房需求的支出。总的来说,自建房和买得起房的城镇居民,收入的增加不会诱使家庭消费更多的住房服务,租房的城镇居民,随着收入的增加,消费越多的住房服务,同时其他商品的消费减少。这说明城镇居民大致分成三大阶层:城郊结合部的农民、城市的富人、城市的中产阶级、农民工以及毕业不久的大学生,社会结构逐渐成哑铃状,中间小,两头大,住房问题逐渐成为贫富差距越来越严重的原因之一。第三,除住房价格和家庭年均收入外,户口、受教育年限、单位性质、工作年限、婚姻状况与子女人数都对住房消费有显著影响,在不同住房类别之间的住房消费上,各解释变量呈现出更为具体的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