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如果司法实务问题无法通过现行法律、制度、规则等予以合理解决,规范的机制构建是相对理性且适宜的选择。当前乱象丛生的民事执行依据内容不明问题即是如此。在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构建生效法律文书执行内容不明确的处理机制议题之下,构建有利于执行当事人权利保障的民事执行依据内容不明救济机制是应对该问题的上佳之选。执行是实现私权救济的最后路径依赖,执行依据内容明确是生效法律文书承载的实体权利依执行转为现实必不可少的条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如果司法实务问题无法通过现行法律、制度、规则等予以合理解决,规范的机制构建是相对理性且适宜的选择。当前乱象丛生的民事执行依据内容不明问题即是如此。在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构建生效法律文书执行内容不明确的处理机制议题之下,构建有利于执行当事人权利保障的民事执行依据内容不明救济机制是应对该问题的上佳之选。执行是实现私权救济的最后路径依赖,执行依据内容明确是生效法律文书承载的实体权利依执行转为现实必不可少的条件。从规范层面来看,1998年《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规定》第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及2015年《民诉法解释》第四百六十三条先后对民事执行依据内容明确提出具体要求。从实践层面来看,民事执行依据内容不明以给付内容不明、权利义务主体不明、非给付性执行依据内容不明及其他类型的民事执行依据内容不明等形态大量分布于申请执行、执行异议、执行复议等不同程序阶段。虽然执行法官尝试结合向裁判者征询意见、组织当事人协商、执行听证及赋予当事人以申请异议、复议、上诉等权利的方式进行“救济”,但实际效果不甚理想。通过分析发现,民事执行依据内容不明救济存在的主要问题体现为救济的对象认定不合理、救济的行为失范、救济的途径受阻。究其原因主要有三:一是立法、理论及实务层面未能对“执行依据内容不明”形成相对通识的看法;二是民事执行依据内容不明救济程序运行缺乏必要的理论及规范指引;三是试行中的民事执行依据内容不明救济措施各有不足。欲破除执行依据内容不明救济的现实乱象,构建民事执行依据内容不明救济机制势在必行。因此,首先应以权利本位理念、源头治理理念、多元并举理念为机制构建的指导理念。其次,分别从程序性救济、实体性救济、“补充性”救济三个层面提出民事执行依据内容不明救济机制构建的具体内容:将我国的裁定补正机制、书面执行异议及执行复议制度、裁定不予执行制度作为程序性救济机制;引入德国法上的“事实的更正”和“判决的补充”、中国台湾地区的许可执行之诉制度,将二者与我国民事审判监督程序共同作为实体性救济机制;将我国的执行和解制度及国家赔偿制度作为“补充性”救济机制。再者,将生效法律文书主文形成阶段作为救济的“源头”;明确法院执行部门为执行依据内容明确与否的审查主体,以主文为标靶,充分考量申请主体及其事项是否契合主文内容,以及主文内容本身是否具有可执行性;结合民事执行依据内容不明的基本要素确立“内容不明”的认定标准;对执行当事人行使救济权利及法官从事救济活动给予必要监督。
其他文献
多电飞机(More Electric Aircraft,MEA)是以电力作为飞机的主要二次能源,取代传统飞机系统中的部分液压能和气能,大幅度提高能量的利用效率,降低传统飞机对环境的影响。飞机多电技术的核心就是设备多电化及启动发电机等技术,而电气系统是多电飞机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由供电、配电及用电设备组成。电气系统的合理设计对飞机安全飞行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论文针对某型号轻型复合材料飞机(以下简称
高效、持续的燃料生产保证了清洁能源的储存、利用、运输基础设施的结合,有助于克服太阳能和风能的间歇性,并为运输提供高能量密度的燃料。氢能是一种绿色、清洁的二次可再生能源,具备成为低碳经济主要燃料的巨大潜力。但氢气只能要从含氢的水、煤、天然气等化合物中获取。在现有的制氢技术中,电解水制氢具有操作简便、产物为高纯度且无污染的H2及O2等优点,为创造高效、可持续燃料提供了关键思路。但在电解水的四电子-质子
随着全球经济的发展,对能源的需求不断提高,石油与天然气的消费量也随之增加,促进了其勘探开发的大发展。海洋油气储量巨大,世界各国都增加了对海洋石油的开采投入力度,但是海洋环境和地层条件的特殊性增加了海洋钻井的难度。气侵是钻井过程中易发生的事故,如果不能提早发现,及时采取措施,会造成严重的井喷事故。因此本文针对钻井中的气侵问题进行研究,在传统方法的基础上引入数据驱动的方法,从钻井过程中产生的数据出发,
致密油气资源勘探研究表明,我国致密油气资源分布广泛,储量丰富。本论文针对常用的致密储层开采技术所带来的高粘度压裂液污染储层,封堵渗流通道,以及环境污染等问题,提出了一种清洁无污染致密油开采新技术—EEOR(Electrical Enhanced Oil Recovery)。本论文从理论研究和实验研究两方面入手,深入分析研究EEOR技术的可行性,从而对致密油现场开发有一定的指导意义。首先从微观尺度入
感谢有您陪伴,真诚邀您共庆二十五年,二十五步坚实的足迹深深地铭刻在时间的隧道里;二十五年,二十五道致密的年轮顽强地生长在历史的古树中;针砭时弊、批评世俗、反思历史、解读人生,我们肩负的是整个国家民族的重任;公正深刻、辛辣幽默、雅俗共赏、生动鲜活,我们坚守的是无数人民大众的道义。值此《杂文选刊》二十五周年刊庆之际,诚邀
自工业革命,人类活动对气候环境的影响逐渐超过自然营力。近现代以来,人类活动已成为影响湖泊环境的重要驱动力。人类活动导致的碳、氮、磷等营养元素在沉积物中的大量蓄积,及其在水环境中的快速循环,对湖泊水环境产生重要影响,显著加速了湖泊富营养化进程。并且,湖泊沉积物是研究环境变化和人类活动的重要载体。本文选取我国青藏高原湖区—羊卓雍措(下称羊湖)和东部平原湖区—湖光岩玛珥湖为研究对象,通过210Pb和13
玻色-爱因斯坦凝聚(BEC)现象作为一种宏观量子效应,自1995年实验上实现以来,一直受到广泛的关注。BEC所具有的内禀非线性和实验上的可调控性,使其成为了研究拓扑缺陷和量子多体的理想平台。人造自旋轨道耦合在超冷原子气体实验上的实现,为在旋量BEC体系中研究拓扑激发和新奇量子态打开了新的窗口,如斯格明子结构、量子准晶体和超固体态等。本文首先回顾了BEC的研究历史和进展,阐述了理想玻色气体的理论基础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作为生态文明改革的一项重要制度,特指政府作为诉讼原告就生态环境损害向人民法院起诉索赔的诉讼类型。当前,诉讼制度的演进、诉的构成和诉讼的实践效果均存在着行政和司法交错的现状。由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贯穿了行政和司法互动关系,符合行政和司法互动行为模式,契合行政和司法互动基础,追求行政和司法互动的目标实现,因此,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应当被认为是一种行政和司法互动的实践,诉讼的产生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