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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著名的历史学家、政治哲学家阿克顿勋爵曾精辟的指出“权力有腐败的倾向,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因此,必须建立一种制度防止腐败的倾向,而行政监察正是反腐败、促进廉政建设的有效制度。行政监察,是指国家在行政系统内部的设立专门行使监督职权的机关,依据法律赋予的权限,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国家公务员以及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组织和人员的行政行为进行检查、督促、纠举和处理的一种活动。我国行政监察制度经过多年的发展,取得了巨大的进步,建立了一套较为健全的行政监察体系,在保证政令畅通、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率、促进廉洁公正、依法行政等方面挥着重要的作用。但从实际运行状况来看,在领导体制、运行机制、职权、法制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等方面也存在不可忽视的问题。为了进一步完善行政监察制度,促进监察工作顺利开展,保证国家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我国行政监察制度急需完善。论文正文共分为四个部分:行政监察制度概述;我国行政监察制度的历史考察;我国行政监察制度的现状分析;改革和完善我国行政监察制度。第一部分,阐述行政监察的概念,分析行政监察的法律构成,指出行政监察与国家监督、行政监督的联系与区别,最后论述了行政监察的地位与作用。第二部分,分别介绍了我国古代时期、近代时期及建国后行政监察的历史,指出了古代监察的历史价值,分析了近代孙中山先生的监察思想,剖析了建国后行政监察发展的曲折历程。第三部分,分析我国现行行政监察制度的现状并提出存在的问题。着重分析双重领导体制和纪检监察合署办公体制下带来的一系列问题,如行政监察机关的经费问题,政府干预行政监察工作过度,上级监察机关的领导不足。此外,还指出了行政监察干部队伍业务水平不足;行政监察机关职权具有模糊性、不完整、缺乏独立性的缺陷;行政监察工作开展缺少公正的程序保障;行政监察法律法规位阶较低,缺乏执行力和强制力。第四部分,提出了完善我国行政监察制度的具体建议。首先,要完善我国行政监察制度的指导思想。其次,提出完善行政监察制度的具体建议,如改革双重领导体制,完善行政监察运行机制,扩大行政监察机关职权,健全行政监察法制体系,建设高素质的行政监察干部队伍,普及电子政务系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