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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犯罪不引渡原则是法国资产阶级革命后,通过西欧一些国家的立法和各国间的引渡条约的规定而逐渐确立的。将政治犯罪排除于普通刑事犯罪之外而确立不引渡原则,是因为政治犯罪行为大多与人民追求自由、民主,反对暴政等活动联系在一起,而这些活动应当是个人应享有的权利,是基本人权之一。但是到了现代社会,对该原则的适用却脱离了原来的意义,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某些刑事犯罪案件的发生,甚至可能给予被请求国评价请求国政治事务的权力。其原因就在于虽然几乎各种有关引渡的法律和条约都明示或默示地接受了政治犯罪不引渡原则,但是没有一个文件对“政治犯罪”这个概念下过定义。一定程度而言,怎样解释某种犯罪是政治性的还是非政治性的,完全是被请求国的自由。甚至,即使在一定规则可循的情况下,对待不同的请求国家,被请求国可能做出不同的决定,这取决于政治体制、意识形态、外交关系等非法律因素,从而使一些本应受到惩处的犯罪者逃脱刑罚。所以,这就需要确立适用该原则的良好体制,从而消除该原则的一些不良作用。本文拟就这一问题进行探讨。 本文共分为七个部分,共约30,000字。文章首先回顾了政治犯罪不引渡原则是如何确立的,进而对政治犯罪作了分类,阐述了政治犯罪不引渡原则的性质及存在价值,还对政治犯罪不引渡原则与恐怖主义犯罪的关系进行了详尽分析,最后分析了政治犯罪不引渡原则的发展趋势。 第一部分——引言。这一部分简要介绍了政治犯罪不引渡原则在实践中的应用以及该原则在运用中遇到的一些问题,阐述了作者的写作目的。 第二部分——政治犯罪不引渡原则的确立。政治犯罪不引渡原则在国际司法协助活动中被广泛引用,几乎所有国家都承认这一原则,但是到目前为止,没有任何一个国际条约或任何一个国家关于引渡的国内立法为政治犯罪下过一个明确的定义。由于政治犯罪一词本身的不确定性和各国价值观的不同,给政治犯罪下一准确的定义面临很多困难,然而目前政治犯罪不引渡原则在运用中产生的诸多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就归咎于政治犯罪这一概念的模糊性。所以,作者给政治犯罪下了一定义:政治犯罪一般是指以变更特定国家的政治形态为目的的犯罪。政治犯罪不引渡原则得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