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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是提高农民综合素质,改善农民生存环境的必要条件,是适应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推动有效解决“三农”问题和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重要途径。我国目前大部分农村地区生活比较贫困,还无法通过市场的有效引导来提高他们的劳动技能以致富,地方政府作为维护公共利益的代表,广大农民的公仆,有责任也有义务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中承担主要角色并发挥重要职能作用。 中央政府出台的涉农政策表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问题已引起了国家的高度关注,但从政策的贯彻与落实上看,地方政府在实施培育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而暴露这些问题的根源在于政府培育路径的不完善。本文基于政府角色理论、人力资本理论、公共产品理论,同时借鉴国外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成果,结合苏州市的实际案例,分析苏州市政府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中的角色和作用,再挖掘在此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从而有针对性地从重塑政府角色、合理定位政府职能;加强宣传力度、激励引导培育进程;动员社会主体、多元化培育主体齐参与;完善配套制度、提高新农生存环境;基于人本管理、构划培育“六模块”五个方面进一步完善政府培育路径,期望能够给政府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提供一些依据和新思路,得出对政府具有较高参考价值和操作性较强的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解决方案和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