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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内部审计的发展实践中,内部审计发展一开始是基于管理的需要,发展到一定的阶段,才上升到公司治理的层面。随着一系列财务舞弊丑闻的爆发,内部审计越来越受到重视,内部审计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越来越受到关注。董事会的审计委员会、管理层、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被视为公司治理的四大基石。目前中国的上市公司设立内部审计的动机是什么?中国上市公司内部审计的现状如何,内部审计部门设立的动机是什么?中国上市公司内部审计发展路径不同于发达国家,在不同的制度背景下,上市公司设立内部审计的动机有何特点,在国有上市公司占据主导地位的市场结构下,内部审计设立后的效果如何?本文在研究内部审计相关理论的基础上,通过“内部审计自愿设立”、“内部审计机构独立性”和“内部审计规模”三个指标衡量内部审计建设水平,从内部审计自愿设立到单独设立,再到内部审计规模,一步一步深入探讨。从会计可操控性应计、发表审计意见和监管部门违规处罚三个方面度量内部审计效果。运用实证分析方法,检验中国上市公司内部审计的设立动机和效果。研究的主要结论如下: (1)内部审计的发展历史以及相关的制度背景的研究发现,内部审计的设立动机主要是来自于三方面的需求:一是来自于公司管理层的内部管理的需要,审计关注点从低层次的业务和控制转向高层次的决策。二是来自于多方利益相关者的治理的需求。三是来自于政府对国有企业监管需要。 (2)上市公司具有设立内部审计的治理动机和监管动机,但内部审计深层次建设的治理和监管要求不足。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越高,上市公司内部审计设立的可能性越小,内部审计部门的独立性也更低。中小股东开始有借助于内部审计进行公司治理的需求,但由于各种原因被形式化了。内部审计建设政府监管行为很难起到实质的作用。上市公司内部审计深层次建设主要基于管理动机。上市公司内部审计建设无论是“设立”、“单独设立”等形式上的要求,还是内部审计规模等实质性内容,公司管理动机均表现出显著的特征。 (3)中国上市公司内部审计效果与建设水平正相关。内部审计自愿设立不能减少违规处罚,内部审计单独设立可以减少非标审计意见,扩大内部审计规模可以减少非标审计意见和违规处罚。 (4)中国上市公司内部审计效果有限。上市公司仅仅通过设立内部审计部门不能有效控制企业应计会计盈余操纵、即使单独设立、扩大内部审计部门规模也不能有效控制企业应计会计盈余操纵,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中国内部审计建设还处在初级阶段。 结合研究结论及中国的内部审计的现状,基于提升内部审计效果的角度,本文提出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环境以及建立和完善内部审计相关制度等一系列建议,为完善中国内部审计制度和内部审计实务探索提供理论支持和政策建议,以期对内部审计理论与实务有一定的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