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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在WTO第一次部长会议上纳入多边贸易体制,并且在已经启动的WTO的新一轮谈判中,电子商务已被列为重要的谈判议题。然而,与电子商务已成为WTO法律规范的重要对象这一现实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目前无论是在国内、还是在国外,很少有人对WTO各项协议中的电子商务法律制度做出深入的研究。由于电子商务在很大程度上归属于GATS,那么研究GATS对电子商务如何进行规制的问题具有深远的意义。因此笔者运用实证的方法对GATS对电子商务如何进行规制的问题进行系统研究。 本文共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为WTO中电子商务的归属与模式。本部分分析了WTO中电子商务的两大难题,即到底是GATT、GATS或TRIPS适用于电子商务,还是这一领域是否应该使用一套完全独立的规则?如果把电子商务归类为服务,那么其应属于哪种服务模式? 第二部分分析了GATS对电子商务怎样进行规制的问题。其中主要研究了GATS中有关电子商务的一般义务和具体承诺。 第三部分为GATS对电子商务的规制缺陷及其解决办法。本部分首先分析了GATS对电子商务的规制缺陷及其解决办法,最后为构建电子商务的框架协议提出若干设想。 第四部分为加入WTO对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影响与对策。笔者结合我国的实际,分析了入世后对我电子商务发展的影响,并为发展我国电子商务提出了相应的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