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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本质论研究一直是翻译理论界关注的焦点,它是翻译研究的基础,直接关系到翻译学的学科建设。在翻译本质论研究中,人们往往较少区分文学翻译与非文学翻译,然而又常常不自觉地把广义翻译的本质论研究结论运用于文学翻译研究。这样的研究思路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文学翻译研究的进一步深入,因为文学作品和非文学作品有着截然不同的特点,而对象的差异又必然导致文学翻译与非文学翻译各自内在规律和特点的分野。着眼于这样的认识,区分文学翻译和非文学翻译、专门针对文学翻译本质特征的研究很有必要,近年来许多学者已经开始把目光专注到文学翻译本质论研究中。本文试图在前人研究成果和郑海凌先生的“和谐理论”文学翻译本质观基础上,全面客观地认识文学翻译的本质特征。 论文除导论和结语外,分三章。第一章,文学翻译本质论研究现状及“和谐理论”。通过梳理广义的翻译本质论研究和狭义的文学翻译本质论研究,以及对“和谐理论”的批判接受,既说明了在翻译本质论研究中区分文学翻译与非文学翻译的必要性,又初步提出了自己的文学翻译本质观。 第二章,文学翻译的本质(一)。结合文学的本质特征,并辅之以例证,这一章详细阐释和论证了文学翻译的审美性、形象性和创造性。非文学翻译一般不具备这样的特点。 第三章,文学翻译的本质(二)。这一章分别论述了文学翻译的求似性和文化协调性。较之于前面的三个特点,这一章主要是从语言和文化差异以及原作与译作之间关系的角度来论述这两个特点的。 结语部分,本文再次强调了文学翻译的特殊性,并总结了上述五大本质特点之间的关系,它们之间并不是彼此孤立的,而是相互依存、辩证统一的,构成了对文学翻译完整的规定性。过度强调译者的艺术创造性或者对原作的忠实都不符合文学翻译的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