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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论文在批判性的借鉴和吸收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力求以方法论原则的整体观、联系观和综合观,作为研究和分析近现代伊斯兰法历史发展的基本理论和指导思想,从而客观整体地再现了近现代伊斯兰法的历史发展过程。同时在具体研究方法上,注重历史与现实、理论与实践、局部与整体、个案剖析与综合概括、普遍性与特殊性相结合的思路,运用法学与史学交叉学科的方法,对近现代伊斯兰法的历史发展进行多层面、多视角的综合比较研究,从中梳理和剖析出近现代伊斯兰法历史发展的基本轨迹和总体特征,揭示出近现代伊斯兰法的发展与演变与中东伊斯兰国家和社会发展与演变的内在辩证与互动关系,廓清了近现代伊斯兰法在中东伊斯兰国家历史进程中的地位与作用。 基于上述研究结果,本论文认为:(1) 近现代伊斯兰法在伊斯兰世界的发展与演变有其自身特定的价值系统和发展类型。这种特定的价值系统是伴随着伊斯兰世界受到内外压力、伊斯兰法律文化自身发展,及其与外域法律文化相互影响的过程中形成的。而这种特定的发展类型是在伊斯兰世界整体急剧变革的运动中,逐渐形成的具有一定历史特点和变革道路的法律变革的模式;(2) 近代以来,伊斯兰世界在内外压力的冲击下,使伊斯兰法在伊斯兰国家中的政治地位和社会作用,因各国政教关系的实际状况而不同,从而也使伊斯兰各国的立法和司法制度,在历史遗留下的多元体制下运行;(3) 说明了吸纳西方法律不是伊斯兰世界近现代法制改革唯一方式的事实。近代以来,伊斯兰世界的法制改革在吸纳西方法律的同时,伊斯兰政治家、思想家和法学家积极致力于探索伊斯兰价值体系的法制改革,通过对传统伊斯兰法的改革,构筑其现代体系;(4) 近代以来,伊斯兰各国皆致力于法制现代化改革,伊斯兰法作为其传统法律文化,对伊斯兰世界法制现代化改革的影响,越来越显示出不容忽视的作用,它实质上反映了所有发展中国家在法制现代化进程中面临的现代法律文化与传统法律文化的关系问题;(5) 就法律角度而言,当代中东伊斯兰复兴运动作为一种普遍的社会思潮和运动,其产生的根源是多方面的,但有一点是确定的,即反对伊斯兰法律领域中的盲从因袭、墨守传统的思想,主张托古改制、变法图强,使伊斯兰法适应社会发展,顺应时代潮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