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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风景名胜区的发展不仅加强了对资源和环境的保护,同时也给风景区所在地的居民社会带来了经济收益和生态环境的双重影响。当然,居民社会应该成为积极因素,然而,它也可以成为消极因素,这在人口密集地区显得尤为敏感。当前,居民社会问题在我国大多数风景名胜区中都是客观存在和无法回避的。风景名胜区居民社会调控这一专项规划,既是风景区有序运转的需要,也是与村镇、城市、区域规划协同进行并协调发展的需要。桃源洞—鳞隐石林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经过历史积淀和人口聚集,逐渐形成了一些居民点,这些居民点主要以集镇和农村的形式分布。随着国家风景名胜区建立和城乡一体化发展进程,景区内常住人口规模迅速增长,风景区城镇化现象日趋明显,以及周边地区工业发展和城市化建设直接或间接对风景区产生了负面影响,城镇建设和经济发展与风景区保护之间的矛盾十分突出,越来越多的社会问题导致风景区保护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本研究旨在促使风景区有序运转;同时与村镇、城市规划协同进行并协调发展。在居民社会问题的研究上,论文采用社会学调查的方法收集了大量的基础资料包括乡镇的居民人口、产业情况、社会经济数据、座谈访谈记录等,然后从分析资料入手,对比同类型风景区,着重研究大湖镇区与鳞隐石林分区的发展,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土地资源利用失衡、风景资源保护失控和规划与管理失调等三个方面,并深入挖掘产生问题的根源。在居民社会调控规划的研究上,论文扩充了现有规划中的居民社会调控规划的内容,站在规划者的角度提出居民社会调控目标和规划原则,针对桃源洞和鳞隐石林分区不同居民社会问题提出不用的调控对策。特别是对鳞隐石林分区,为了更好地协调风景区与大湖镇发展,提出居民社会调控规划区范围、空间划分以及“三区”划定等重要调控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