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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农村生活垃圾的治理进程加快。在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及资源化的大背景下,各地的农村纷纷开始探索如何在原有的治理模式上创新升级,加快推动生活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治理。2018年2月,我国又最新出台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进一步反映了我国对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视和三年推进农村生态环境整治的决心。在行动方案中也特别指出“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鼓励各类企业积极参与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规范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强化技术和人才支撑。组织学校、科研单位、企业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关键技术、工艺和装备研发”。这在较大程度上鼓励多方主体参与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建设中,集各方力量联合治理。在以上背景下,本文通过对国内外研究现状的梳理,结合公共产品供给理论、合作治理理论、委托代理理论和集体行动理论,重点研究农村生活垃圾多元合作治理机制。本文首先通过政策梳理,了解我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进程和治理现状,并着重分析了属于多元合作治理型的浙江金华模式和四川罗江模式,总结两者的成功经验,并分析多元合作治理的优点特征为:治理主体的多元性、合作机制的动态性和治理成果的共享性。其次对里杨镇农村生活垃圾多元合作治理机制进行案例分析。在这部分,本文首先梳理罡杨镇的治理历程和治理现状,其次对参与合作的主体有行政体系部门、教育科研部门、环保企业、村集体和村民个人的合作职能、合作互动关系、合作结构及各主体合作认知上逐一分析。从合作互动关系上看,区城管局、前端垃圾分类公司、镇政府、村集体和村民以更紧密的合作互动关系在罡杨镇农村垃圾分类推广治理进程中形成长期而稳固的合作团体;从合作结构上来看,分为3种主要结构:战略合作治理结构、初期基层合作治理结构和长期基层合作治理结构;从各主体的合作认知上看,“合作发起者是否有统筹能力”、“合作治理所需资金能否到位”和“合作治理的沟通决策是否流畅”这3项是除村民之外其他主体认为合作治理机制能否有续运行的主要影响因素。综上,本文提出要形成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内在驱动型多元合作治理模式,需要激发各参与合作的主体间相互协调利益分配,以内在的统一价值追求驱动合作治理。在优化思路上,政府应及时转变治理思维,环保企业应更积极主动参与治理,教育科研部门应更注重科研成果的实用性,村民应逐渐转变角色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