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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执行制度是我国行政法领域的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其起着保障行政决定能够得到实现以维护社会秩序和规范行政强制执行以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的重要作用。追溯我国行政强制执行制度的历史,其起源于1913年即民国2年,当时北京政府制定的《行政执行法》。但是因种种原因,在新中国成立后到改革开放这一时期,我国并不存在行政强制执行制度。我国行政强制执行制度起始于80年代初,其标志是根据《民事诉讼法(试行)》第三条的规定,法院在审理法律规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行政案件中适用民事强制执行程序。在随后几年间颁布的许多法律、法规都对行政强制执行问题予以专门条款进行规定,这标志着行政强制执行已成为我国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而1989年所制定的《行政诉讼法》第66条则对行政强制执行的主体进行了统一的规定,这也表明我国行政强制执行制度已初步形成。但由于缺乏规范行政强制执行的一般法、没有法律对行政强制执行的设定权做出规定、行政机关的行政强制执行权不足以及缺乏程序性规定等问题,我国的行政强制执行制度在实践中出现了“乱”“滥”“软”三大问题。为有效的解决这三大问题,从1996年行政立法研究组开始《行政强制法》的立法研究及试拟稿算起,立法者历经16年于2011年制定颁布了《行政强制法》,此法的颁布可谓是行政法发展史上的又一里程碑,有学者把其与《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并称为行政法的“三部曲”,而其对我国行政强制执行制度的意义也是非同小可,其不仅使得我国行政强制执行制度有了一部统一的法律规范,也弥补了我国行政强制执行制度在设定权、执行程序等方面缺乏法律规定的空白。而在《行政强制法》颁布实施后,我国行政强制执行制度现状如何,其又将会面临怎样的困境,并且应如何破解其面临的困境,这将是本文研究的重点,亦是本文写作的目的所在。本文除去引言与结语外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为行政强制执行概述,在这一部分主要对行政强制执行制度进行基本的理论介绍,对其概念和特点进行阐述,把行政强制执行与其他强制行为进行区分,并且就其性质进行分析。第二部分为我国行政强制执行制度的历史发展与现状分析,在这一部分首先追溯了我国行政强制执行制度的历史发展,理清了我国行政强制执行制度的来龙去脉,其后就我国行政强制执行制度进行了现状分析,分析其在《行政强制法》颁布后,有了哪些改进,同时又在实践中面临着哪些困境。第三部分为域外行政强制执行制度考察,本部分先考察了域外行政强制执行制度的历史发展,其次就几个具有代表性的国家的行政强制执行制度进行了介绍。第四部分为破解行政强制执行制度现实困境的建议,本部分在立足我国国情的基础上,借鉴国外优秀经验对完善我国行政强制执行制度提出了一些建议,希望能够对我国行政强制执行制度的完善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