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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是资本市场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具有鲜明的双刃性。作为一种交易形式,一方面,关联交易相较于独立的市场交易在节约交易成本、降低交易风险等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是上市公司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的一种较优的交易形式。另一方面,尽管强调交易平等,但关联关系的隐蔽性和灵活性使其极易成为企业集团“粉饰利润”或“掏空”的手段。所以,为了规范关联交易,避免其成为侵犯他人利益的手段,我国建立了相对比较完善的监管体系。但是,根据近几年的数据,关联交易违规在我国上市公司的违规问题中仍占很大比重。这说明我国对关联交易的监管仍有不足之处。因此,在我国大量存在企业集团的背景下,加强关联交易的监管、完善关联交易的监管体系对于维护资本市场的正常运行、避免控股股东利用关联交易损害相关者的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首先对研究背景、意义、方法、内容框架和相对的创新点进行阐述,介绍基本概况和写作目的。其次,综述国内外学者对于关联交易的研究成果,界定关联交易的相关基本概念,并从委托代理理论、信息不对称理论和交易成本理论三个角度阐述关联交易的相关基本理论。然后,分析我国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及其监管现状,通过与国内外发达地区有代表性的监管措施进行对比,发现我国目前在关联交易监管方面存在的不足。以紫鑫药业的关联交易违规事件为例,分析其违规行为与后果,指出我国监管实施方面的不足。最后,根据前述我国在关联交易监管方面的不足,提出完善的对策,找到具体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