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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国内外对于哪种股权结构最合理、最有利于公司治理结构的探讨仍未盖棺定论。我国股权分置改革之后,中国进入了一个新兴的市场环境,研究在新的条件下的公司股权结构依然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由于我国A股市场上存在相当数量的民营上市公司,他们的性质和规模导致在上市时或上市后发起人仍然不断引进具有同一股权性质、具有亲密关系的民营投资者,形成了非"一股独大"的股权结构。因此,公司中普遍存在着控股股东的关系股东。这些关系股东通过超额权利配置影响到现有的股权结构,达到另外一种潜在默认结构,反过来影响了公司原有的股权制衡关系,使得制度上的股权制衡结构未必能促使权利上的监督和制约。本文以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药业,股票代码:600211)为案例,在本文第三章引出了外界看来难以解释的三个谜团,于第四章中从股东关系角度分析了其控制权纷争的起因、过程及后果,解答了上述疑问。本文研究内容分为三个部分:(1)提出了控制权纷争的起因,及公司长期存在的"相近持股比"结构是引起控制权之争的潜在隐患。(2)详细分析了西藏药业控制权之争的过程,解释了公司控制权之争其实是控股股东们联合各自的关系股东形成派系进行对抗,解答了前文提出的三个谜团。考虑股东关系后,公司表面上制衡的股权结构安排,成为控股股东与小股东结成合谋的"遮羞布",股权制衡完全失效。(3)公司股权制衡失效后,分析了公司潜在的股东关系带来后果:控股股东让渡了剩余控制权,因此小股东从控股股东处获得超额权利配置。其研究结论如下:(1)相对于"一股独大"被人广为诟病,具有相近持股比的控股股东们仍然可以通过关系股东隐蔽地获取超额控制权收益,股权制衡结构形同虚设。因此在当前民营上市公司中,股权集中也许更为有效。(2)在当前资本市场中,多元化的股权结构并不必然带来对公司控股股东的监督、牵制,而被忽略的股东关系及其亲密程度恰恰是股东之间股权制衡、达成合谋或者引起控制权争夺的重要影响因素。受中国传统"关系文化"长久以来的影响,理论意义上的最优或合理的股权制衡结构在中国应用存在局限性。最后,本文通过股东关系角度对公司股权结构造成的影响、关注上市公司中非控股股东的真正身份与实际权力、促进民营上市公司健康发展等方面对中国企业的股权结构问题提出了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