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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到城市,形成了规模庞大的农民工群体,为社会经济的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农民工群体的出现和形成,是中国农民顺应历史发展潮流的又一伟大创造,成为推动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结构变革的巨大力量,农民工成为国民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部分。但农民工群体却面临很多问题,尤其是社会保障问题没有得到解决。农民工在城市工作和生活,会与城市居民一样遭遇到疾病、工伤、年老、失业等各种生活风险,但农民工却被城市的社会保障体系所排斥,又难以享受到农村的社会保障。农民工遇到各种风险时只能依靠自己的力量去解决,这影响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立。在我国现行法律制度安排下,农民工劳动和社会保险权益在法律规定上没有任何障碍。但在现行的养老、失业、医疗保险等法规政策中,也确有一些针对农民工所做出的与城镇职工不同的规定。从维护所有劳动者平等权利的角度看,对于农民工而言,将其作为我国产业大军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更多的不是从法律上另行或者单独赋予其权利和义务,而应当主要从加强执法的角度对其权益加以保护,将其与城镇企业职工一样应该享有的劳动和社会保险权益落实到位。针对上述社会现象,本文的写作思路首先论述了社会保险与农民工群体的概念界定与相关理论,其中具体阐述了社会保险权益的涵义、农民工社会保险身份的界定、农民工社会保险权益的特殊性、农民工社会保险权益保护的必要性、农民工社会保险权益维护的理论基础以及保护农民工社会保险权益的重大意义;在上述基本原理的指导下,本文认真分析了我国农民工社会保险权益保护中存在的问题,这些问题主要有:农民工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总体上不健全、不完善;农民工养老保险方面存在缴纳比例过高等问题;农民工医疗保险方面存在待遇低下的问题;农民工工伤保险方面存在维权难等问题;农民工失业保险方面存在参保难问题;农民工生育保险方面存在相关法律规定不明确的问题;在政策层面存在标准不统一、跨地区转移困难等问题。在查处出存在问题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完善我国农民工的社会保险权益保护体系的对策措施;一是建立为农民工单独设置的养老保险;二是制订实施《农民工医疗社会保险法》;三是健全完善农民工工伤保险权益的法律保护制度;四是取消户籍限制使农民工享受真正的失业保险权益;五是将女性农民工纳入生育保险覆盖范围之内;六是给予农民工相应的社会保险优惠政策。通过本文的论述,希望能够为有效实现农民工社会保险权益这一关键的社会问题提出具有建设性的解决方案与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