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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界定政府职能是推进地方政府治理变革的前提和基础。在当代,县政府是介于省(市)政府与乡(镇)政府之间的重要层级,承担着承上启下的重要功能。长期以来,县政府独特的政治地位决定了其不仅作为落实中央政府农村政策的执行者,而且担负着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决策者的角色。自县制创生以来,县政府职能变革的步伐从未停滞,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公民社会的兴起对县政府职能变革提出了新要求。从历史演进的视野看,县政府职能变革不是独立于社会之外的政治现象,更不是地方政府一厢情愿的产物。事实上,作为“嵌入”于社会之中的县政府而言,县政府职能变革是政府应对社会环境挑战,不断“试错”—“反思”—“再试错”的动态调适过程。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之后,县政府职能转变步伐明显加快,县政府职能定位逐渐清晰。但是,县政府职能“错位”、“越位”、“缺位”现象仍时有发生。推进县政府职能转变已成为政府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不同时期社会环境的异质性使得县政府职能变革呈现出某种特殊性,但任何时期县政府职能转变始终都无法割裂对历史的依赖。因此,本文力图通过对县政府职能变迁历程的深入分析,探寻持久影响县政府职能变革的主要因素,为推进当代县政府职能转变提供有益的思考。县政府职能变迁是县政府职能持续性的动态变革过程。从动态角度看,县政府职能是政府回应外界环境变动的“输出”结果,其往往通过一定时期政府行为及其工作内容表现出来。不同时期县政府行为及其工作内容的变革就构成了县政府职能变迁的轨迹。从静态角度看,政府职能可以理解为是包括职能目标、职能范围、管理程度以及职能工具等要素的结构化体系。上述四要素成为“解构”不同时期县政府职能的基础。从历史演进视野看,县政府职能在不同时期呈现明显异质性。清代以前县政府始终将维护王权统治作为主要职能目标。由于社会环境简单,县政府管理事项较少,政府职能独立性不强。在职能实现方式上,县政府主要以暴力强制作为工具,并辅之以道德教化手段。由于“皇权不下乡”,县政府对乡村社会控制十分有限。清末以来,县政管理中行政、立法、司法间关系进一步明朗化,行政职能的独立性渐趋增强,但政府职能目标的阶级性仍较为突出。为了维护政权统治,县政府对乡村基层社会的控制渐趋强化。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家基本政治制度环境发生了深刻变革。为快速实现民族富强,政府形成了“全能型”政府职能模式。在这种模式下,县政府以计划干预方式全面介入县域经济社会事务,实现了对乡村社会的微观控制。这一时期县政府职能具有“计划主导、范围无限、管理到底”的特征。然而,“全能型”政府职能模式易造成效率低下、人浮于事、职能错位等问题,最终对整个社会管理造成了严重影响。20世纪80年代以来,“全能型”政府职能模式逐渐被“增长型”政府职能模式所取代。县政府将经济发展作为中心工作,并通过国有企业改革、推动民营经济发展等多种举措,为县域经济快速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增长型”政府对GDP的盲目崇拜,引发了县域间的恶性竞争以及生态环境恶化等问题,倒逼着政府对政府管理目标、范围及其方式进行重新反思。21世纪以来,伴随着科学发展观的提出,县政府职能目标开始由经济至上主义转向民生为本。构建服务型政府成为新时期县政府职能转变的基本方向。通过上述历史分析,我们不难发现,社会转型以及环境变革是促动县政府职能变革的重要因素。尽管不同时期县政府职能表现不同,但历史依赖性的存在使得县政府职能变迁中始终存在某些持久影响其变革的重要力量。考虑到县政府既“嵌入”于政府体系又“嵌入”于县域社会的特点,本文从政府系统内部和社会系统外部两个纬度,探讨了影响县政府职能变迁的主要因素。研究发现,在政府体系内部,国家基本政治制度、政府意识形态、行政权力配置以及财权分配体制是影响县政府职能变革的主要因素;而在社会系统外部,经济发展水平、经济体制、社会自治力量以及技术发展水平成为推动县政府职能变迁的重要因素。上述因素相互作用,并通过县政府注意力配置这一中介因素,推动着县政府职能变迁。在当代,从管理型政府走向服务型政府,从无限政府走向有限政府,从单中心管理走向以法治为基础的多元共治已成为县政府职能变革的基本趋向。然而,任何时期县政府职能转变都不可能一帆风顺。从业已发现的影响因素出发,本文提出通过培育服务意识,树立以人为本、服务至上理念;优化县政府权力配置,厘清政府权力边界;创新公共财政管理体制,提升县政府财政能力;优化县域市场环境,壮大市场主体力量;推动县域公民参与,提升社会自治能力,以加快推进当代县政府职能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