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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公司股东、债权人等利益相关者更加关注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同时也产生了更多对真实有效内部控制信息的需求,这些都是内部控制审计执行的动因。保障企业内部控制体系有效运行的重要举措之一是执行内部控制审计。立足于我国国情,正确处理好内部控制审计与内部控制制度之间的关系,能够让各利益相关者更有效地利用内部控制审计所传递的信息,以便及时恰当地处理好政府、企业、行业、社会等几者之间的关系。从目前情况来看,内部控制审计的规范性仍存在许多不足之处。从2011年开始,内部控制审计进入了分类分批实施阶段,即从自愿性内部控制审计过渡到自愿性与强制性内部控制审计并存阶段,但仍有许多公司出具不规范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同时,所出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质量并不高。 本文从企业社会责任的视角出发,通过研究沪深两市上市公司2012年和2013年履行社会责任与执行内部控制审计的关系,试图检验企业自愿执行内部控制审计与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之间的相关性。首先以上市公司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及目前执行内部控制审计的现状作为本文的研究起点,结合已有的研究成果,进行了文献回顾与评述;其次,结合委托代理理论与信息不对称理论对企业社会责任与内部控制审计的相关性进行理论分析得出,公司与各利益相关者之间需要建立以内部控制为手段的制度安排,协调各自的利益,公司通过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向各利益相关者展示其独特能力的信号,并通过内部控制审计,实现可靠信息的传递;再次,实证检验了企业社会责任与内部控制审计的相关性,结果表明,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程度与内部控制审计显著正相关,披露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公司,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程度与内部控制审计相关性更明显;最后,为落实企业社会责任,完善公司体系,推行内部控制审计的执行提出相应的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