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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离不开市场经济,而市场经济中市场竞争的公允性问题备受关注。诚然,市场竞争公平才能促成市场经济的活力充分、资源配置的有效协调,对于市场竞争过程中竞争公平问题的解决亦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深化改革的题中之义。然而,由于我国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弊端残留以及行政垄断大量存在等原因,当前仍有许多不公平的市场竞争现象。基于此,国务院发布《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要求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以规范各省市政府的有关行为。同时,随后出台的《公平竞争审查实施细则(暂行)》,标志着我国开始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以期构建公平竞争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但是,就其实施效果而言,却不尽如人意。现有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不确定性、模糊性,导致对各类政策文件的审查效果差强人意。审查标准是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核心构成,若其不能对影响市场竞争的各类政府文件展开有效审查,则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及公平市场竞争环境的构建无异于纸上谈兵。鉴于此,本文从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思路出发,梳理现有公平竞争审查标准所存在的问题,对其进行检视与反思,进而对我国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完善提出行之有效的对策,以期对我国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的构建有所裨益。本文除引言与结论外,主要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我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基本解读。该部分主要介绍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缘起,探讨其因何成为各国政府管制市场竞争的有效手段。进而将视野转向我国实情,梳理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在我国的构建与发展,并对其具体的定义进行表述。此外,本部分还分析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之功能,强调其对市场经济秩序构建之重要意义。第二部分:我国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现状。在该部分中,从我国目前实施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出发,以其审查标准为立足点,首先分析了我国公平竞争审查标准具有如下特征:强调政府管制市场行为的上位法依据、内容以禁止性规定为主以及力图实现与其他法律制度的衔接等特点。继而基于其内容与特征,辨析其中存在的未对相关术语进行界定、审查标准相对单一、未综合考量市场竞争状况、缺乏相关配套法律措施等缺点。并进一步从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主体、市场竞争的参与者以及我国公平市场竞争秩序的构建三个维度强调对我国公平竞争审查标准进行优化的必要性。第三部分:我国公平竞争审查标准优化的考量因素。在对我国公平竞争审查标准优化进行优化之前,有必要厘清在审查标准优化的过程中应当细致考量哪些因素。本部分从产业组织学的SCP理论出发,探讨市场结构、市场行为及市场绩效因素对我国市场竞争的影响。就市场结构而言,当中的竞争激励要素与竞争资格要素若被政府的管制政策所影响,就可能对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造成负面效果。而在市场行为中,政府可能通过对市场主体的产品(服务)质量标准、价格、市场营销行为进行限制来影响市场的公平竞争。此外,对于市场绩效因素,则主要从市场经济中消费者的视角出发,阐述了对消费者选择权与消费者获取信息能力的限制亦能造成不公平的市场竞争。第四部分:我国公平竞争审查标准优化的对策。基于前述对问题现状及原因的分析,在构建影响审查标准优化的影响因子后,对我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审查标准的优化提出相应建议。在本部分中,分别从宏观层面与微观层面来对我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标准优化提出建议。在宏观层面,主要从标准优化的整体出发对其作出建议;在微观层面,则基于市场结构、市场行为及市场绩效对竞争状况的影响,分别从限制供应商的数量或经营范围、对供应商的竞争能力限制、是否打击供应商竞争积极性、是否对消费者可获信息及其选择有限制等视角对我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标准优化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