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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经历了持续的高增长,最近10年更是保持着两位数的增长速度。但是,这种高增长并没有伴随着企业社会责任的同步增长,其根本原因在于:一方面,我国的经济增长主要是以生产要素的低成本为依托,以“高耗能、高污染”为特征,以牺牲生态环境、人民利益为代价的粗放型的经济增长;另一方面,我国政府在推动企业社会责任的构建方面步履较为迟缓,政府作用的发挥还有很大的空间。加强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对于实现可持续发展,确保广大人民群众最根本的利益,保持经济社会平稳、持续、健康发展具有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
本文以我国采掘业、制造业、建筑业、农业、社会服务业的105家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运用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在理论探讨和文献回顾的基础上,通过构建企业社会责任水平和企业绩效水平的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利用熵值法(客观赋权法)对我国采掘业、制造业、建筑业、农业、社会服务业的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履行进行了详细现状分析和综合评价,同时根据我国经济发展的特性,对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与企业绩效之间关系进行了综合分析:首先,利用熵值法分析了我国采掘业、制造业、建筑业、农业、社会服务业的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履行的现状、对我国企业绩效进行了描述性统计,接着通过引入利益相关者KLD指数法等理论,从企业社会责任履行和企业绩效两者的时间滞后性方面分析了二者之间的关系,继而利用计量经济学分析方法对我国企业社会责任履行和企业绩效关系进行了实证分析。最后,针对实证结果,本文提出了促进我国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相关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