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贪污受贿腐败问题是历朝历代困扰国家统治的痼疾,对社会的稳定和发展产生严重的不利影响。历史上不少朝代因为官吏的贪污腐败问题导致亡国,所以吏治的清明对一个朝代的兴衰存亡有重要的意义。我国历史上,各朝各代的统治者为了国家的长治久安,不断地通过修订法律来预防和惩治贪污受贿犯罪。唐代之前历代防治贪污受贿犯罪已经积累了大量的立法经验,唐代充分吸收前朝在预治贪污受贿犯罪方面的立法经验,经过不断地探索和实践,唐代确立了完备而严密的防治贪污受贿犯罪的法律体系。唐代的法律是前朝各代的集大成者,具有很高的立法水平,当时高超立法水平的代表作《唐律疏议》,其中关于防治贪污受贿犯罪的立法,内容严谨丰富,值得我们研究和借鉴。本文通过剖析《唐律疏议》对贪污受贿犯罪的法律规定,在立法层面主要以《唐律疏议》为主要研究对象,介绍唐代防治贪污受贿犯罪立法、司法、以及对当今的启示意义三方面内容,第一部分部分主要研究唐代有关防治贪污受贿犯罪的相关立法以及适用的法律原则,从制度层面剖析唐代完备的贪污受贿立法体系。第二部分从司法角度入手,研究唐代贪污受贿法律的实施,通过介绍相关司法制度以及贪污贿赂犯罪的审判程序,分析剖析司法制度,总结司法制度的特点。第三部分结合我国当今立法,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完善我国惩治贪污受贿犯罪的法律体系,扩大法律的调整范围,为新时期新形势下的反腐工作提供制度支持,同时加大打击贪污受贿犯罪的执法力度,完善刑罚体系,为建设时刻为人民服务、时刻为人民百姓利益着想的廉洁政府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