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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以来,农产品的出口贸易有了大幅增长,但是仍然面临着较多的出口壁垒和较大的进口压力。这不仅因为农业本身的特殊性和我国农业自身的缺陷,还因为其它国家在面对我国农产品的竞争压力时采取了不公平贸易行为。本文从贸易的公平性出发,提出了针对农产品公平贸易救济体系的概念,期望系统地整合各方资源,为我国农产品公平贸易救济提供有效的、可行的策略。本研究的主要思路是,在界定公平贸易和贸易救济概念的基础上,根据我国遭受的不公平贸易行为和贸易救济的现实情况,构建我国农产品不公平贸易救济体系,并通过因子分析和路径分析,分析制约该系统构成和运行的因素,提出有效规避农产品不公平贸易行为的政策建议。本研究主要分为以下几个部分:第一部分对公平贸易和贸易救济进行理论回顾,总结关键的研究概念,界定本文的研究对象、明确研究的理论基础。第二部分以提交给WTO的贸易争端为主要对象,分析农产品不公平贸易行为的特点、原因,并在此基础上对比研究我国遭受的农产品不公平贸易行为。第三部分对国内农产品贸易救济的现状进行分析,结合国内学者对贸易救济体系的研究建议,建立一个以政府、社会服务机构、企业、商会/协会为行为主体的农产品公平贸易救济体系的概念模型,并引入系统论和过程模式来研究该体系的整体性和自我完善功能。第四部分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实证研究的模型和假设,利用问卷调查获得实证研究所需数据,然后运用SPSS和AMOS工具进行统计分析和结构方程建模分析,得到如下结论:(1)在政府、社会服务机构、企业和商会/协会四大主体中,前两者对农产品公平贸易救济体系构成的影响度较大,后两者较小;(2)政府的贸易救济职能对农产品公平贸易救济体系构成的影响度最高,但是对该体系的运作却没有促进作用,说明政府的注意力还在细节上,没有或没能从整体角度来引导整个体系的运作;(3)该体系的构建对运作有较大的促进作用,对信息沟通也有一定促进作用;但是信息沟通对运作的促进作用不大,运作对构建没有正向促进作用;(4)总体看来,我国农产品公平贸易救济还没有形成一个良性循环、互相促进的体系。第五部分根据理论、现实情况和实证分析的结果,提出以下规避农产品不公平贸易行为的政策建议:(1)完善各方主体的职能,建立相关机制;(2)宣传公平贸易救济概念,促进各方主体沟通;(3)循序渐进促进农产品公平贸易救济体系的整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