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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中外,有诸多的思想家和哲学家都曾对人的发展问题作过探讨与论述,其中不乏精辟之见,但终因历史的、认识的和阶级的局限,未能科学地解决这一问题。只有到了近代,马克思和恩格斯揭示了人类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提出了人的全面发展的思想,并提出了只有在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人的全面发展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的科学论断。现阶段,我国己经进入全面建设小康、构建和谐社会的新的历史发展阶段,在综合国力显著增强、改革开放取得较大进展、人民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的同时,还存在着经济结构不优化、分配关系不协调、城乡差距拉大、就业矛盾突出、资源和环境压力加大等种种矛盾和问题。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和新任务,针对发展中出现的种种新情况和新问题,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审时度势,总揽全局,提出了科学发展观。“科学发展观,是对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关于发展的重要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是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科学发展观提出的重要理论依据是马克思主义人的全面发展学说,人的全面发展理论的不断完善又推进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新的实践。因而,国内学术界对科学发展观与人的全面发展分别作了众多研究,并就两者的关系进行了探讨与梳理,系统阐述当代中国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推进社会全面进步的新思路和新途径,深刻揭示科学发展观与人的全面发展的内在逻辑联系。本文以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研究视角,从传统发展观的反思与科学发展观的形成、人的全面发展学说的本真意义和人的全面发展学说研究的当代价值三个方面进行比较系统地阐述,旨在揭示科学发展观对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意义和价值。对这一问题的深入研究,无论是对深化和完善人的全面发展理论本身,还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的发展实践,都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