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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采用比较法的形式对我国合同责任制度进行研究.主要阐述了我国合同责任的归责原则、我国合同责任形式.对我国合同责任的归责原则——严格责任制度原则,是通过对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归责原则的比较来论述其优点的.我国合同责任的归责原则是从现实经济条件和我国国情出发,采用严格责任制度原则,其优点在于:有利于保护债权人的利益,有利于诉讼程序的便宜性,有利于合同的严肃性,维护了正常的合同秩序.对我国合同的责任形式则主要从实际履行、损害赔偿、补救措施、违约金及责任竟合几个方面来进行研究.新《合同法》对我国违约责任形式的确立,体现了我国合同法从实际出发、注重经济规律及国情的特点,不完全等同于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具有中国特色.新的《合同法》吸收和发展了国际上民法典的先进制度和原则,其颁布和实施,是中国民事立法上的重大进步.但我们应该看到在许多方面还有许多问题需要探讨,特别是损害赔偿问题和侵害债权问题.本文最后通过对损害赔偿及侵害债权责任问题的研究,对我国的《合同法》提出一些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