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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麟认为最高的艺术和最高的道德性应当是同一的,道德将循着艺术化道路发展。道德和审美都是一种价值关系,并且从“永恒形式”出发,而且是一种客观的价值关系。美学价值只是一个鉴赏问题,仅仅涉及那些与利害无关的事物,与生活中的重大问题也毫不相干,是和生活无任何利害关系的,也都只是人精神活动愉悦表现的一个方面。但是道德价值却是与人类生活有利害性的。在历史上,人们把符合人类社会需要及其发展的价值抽象地概括为真、善、美,求真、向善、尚美就是人们在进步的价值观念指导下,于社会发展最有意义的行为。他把道德与整个社会联系在一起的,从义务论和目的论角度来判断行为的道德价值,但是美学价值中是不存在类似道德命令那样的审美命令的。美学价值是鉴赏过程中的无欲无求,更是一种人的自由心性的发挥。现代哲学一个明显趋势是把道德价值和美学价值归并到自然物中,同时提升自然物的地位。 贺麟认为道德要想成为艺术必须经历一个挣脱理性束缚,返归直觉本能也即感性的过程。道德必须是一种自发性而非强制命令的,源于内心自觉的并且还要源于直觉本能的行为的时候,才会变成真正的艺术,而在这些前提中贺麟所说的“直觉”又尤其重要。 贺麟认为文化包括三大概念:第一是‘真’,第二是‘美’,第三是‘善’。他在文化观中追求一种“真文化”,要从审美角度融合西洋文化。他认为作为中国文化之体的儒家精神的核心内容正是永恒的真、善、美的价值理念,它是人类精神的呈现,具有强大的生命力与合理性。现实文化生活中儒家思想的衰落不是因为儒家精神已经失去价值或不合时宜,也不完全源于外来文化的冲击和挑战,根本原因在于失掉了真善美的孔孟真精神,失掉儒家思想的真面目。具体而言,这种儒家思想的新开展,也即是一种真文化的寻求,包括三个途径:“第一,必须以西洋的哲学发挥儒家的理学”,“第二,须吸收基督教的精华以充实儒家的礼教”,“第三,须领略西洋的艺术以发扬儒家的诗歌”。 贺麟的“新儒学”对儒家的核心范畴“仁”和“诚”进行了解释和发挥,并指出新儒学要循着艺术化、宗教化、哲学化道路迈进,追求真、善、美的统一。在道德观中,贺麟要求道德的艺术化,在“艺术中求具体美化的道德”。贺麟坚持认为艺术需要道德的陶养,道德需要艺术的美化。贺麟承认艺术和道德是有区别的,但是他又认为“最高的艺术和最高的道德应当是同一的”,当道德也变为一种源于自发性和内在和谐的,直觉的或本能的行为的时候,那时道德必定会变成艺术。贺麟把儒家道德建设的两条不同道路综合统一起来,将仁、诚从人心中的道德观念转变为哲学上的本体,其立意与境界与传统自是大有区别。他在艺术化道德的思想中对“仁”和“诚”也进行了发挥。贺麟认为,儒家重视诗歌与音乐,注重诗教、乐教。“仁”这一概念如从诗教或艺术方面来看,“仁”即温柔敦厚的诗教。贺麟认为就艺术方面而言,“思无邪或无邪思的诗教即是诚。诚亦即是诚挚纯真的感情。艺术天才无他长,即能保持其诚,发挥其诚而已。 贺麟在介绍黑格尔关于“美是精神内容与感性形式的完善统一”观点时,他也是非常认同“一个艺术作品的形式愈完善,则它的内容和思想之真理性愈深刻”。贺麟对克罗齐和朱光潜艺术观中的直觉说和移情说作了批判,在对“艺术即直觉”说的分析中,贺麟说:“总的讲来,‘艺术即直觉’说包含有如下三点错误:第一在于把供给科学知识的感性直觉与艺术的直觉混淆起来。第二在于形而上学地把艺术与科学割裂,把直觉与概念割裂,割裂开了之后,又想去勉强凑合。第三,艺术即直觉说的根本错误在于把艺术划归在感性认识范围内。在对艺术美与自然美的关系上,贺麟是很明确反对黑格尔的“艺术美高与自然美”和朱光潜所谓的“自然无所谓美”观点的。贺麟在对自然和人生的分析中,最终得出自然要艺术化,并且强调人类要回复自然,在自然的艺术化中最终达到人生的艺术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