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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驻监督是完善强化党内监督的重要路径,中国共产党从1950年就开始了派驻监督的探究,按照《党章》规定,派驻纪检机构对驻在部门开展监督,作为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安排在驻在部门的“哨兵利器”。为了达到我国反腐倡廉在不同时期的发展要求,派驻机构有目的性地进行了无数次针对性改革。从刚成立就实行的“双重管理”体制,接着到2004年全面启动的“统一管理”改革,然后到党的十八大作出关于加强派驻机构改革的工作部署,这个发展进程很好的体现了党对反腐的坚决决心以及在反腐体制上的“上下求索”。县级纪检监察机构在纪检监察行政组织体制中占有重要的基础地位,是纪检监察行政组织体制中有效运行的基础组织,尤其是县级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担负了大部分的执纪监督职能,对县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顺利推动发展起了积极作用。然而,党的十八大报告在肯定过去反腐败成绩的同时,也明白讲出,一些地区一些部门一些人的消极腐败现象、“四风”现象仍然频繁发生、重复发生,反腐败斗争形势比以前更加严峻。反腐败形势的发展变化改变了纪律检查的环境,对纪律检查体制提出了更高要求,县级纪检监察机构在运转过程中出现了很多问题,特别是县级层面派驻机构在履职过程中遭受很多制约因素。为此,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加强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改革并安排了下一步计划,要求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向中央一级和国家机关全面派驻纪检机构的工作。眼下中央、省级和市级的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全覆盖工作已经全部结束,而县(区)一级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全覆盖改革工作正在火热进行中,基本上也到了收尾阶段。徐闻县纪委积极响应中央,在省、市的指导下,结合徐闻县实际情况,于2017年7月完成派驻机构全覆盖改革。但改革之后,派驻机构纪检干部的身份、职务、职责、工作目标和任务等等都有了大变化,徐闻县纪委派驻机构的纪检干部面对这场自上而下的改革,要如何结合自身特点转换身份,更好地融入改革、参与改革、奉献改革,这是所有纪检干部都应该思考的问题。本文选择文献研究、案例研究、调查问卷和抽取采访的方法。在文献研究的基础上,对案例研究进行宏观分析,实事求是地对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改革模式进行系统总结,对各地县级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在改革过程中出现的不足之处及原因加以汇总、分类、剖析。通过问卷调查和抽取采访,获得徐闻县纪委派驻机构改革的第一手资料,更加精准了解徐闻县纪委派驻机构改革前后的人和事,结合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全覆盖改革的新形势和其他各地改革的经验,为徐闻县派驻机构纪检干部在改革后如何进一步推进履职尽责提供理论参考和实践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