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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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世纪,网络已经融入到我们日常生活中,网络世界与现实世界相互交织,许多新奇的东西应运而生,带来了机遇与发展的同时也产生了许多新的问题,纷繁复杂的网络空间充斥着各种行为,不可避免的产生了网络虚拟财产纠纷。我国现行法律对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力度较小,对网络虚拟财产的概念、性质等基本问题,我国现行法律并没有对其进行规定。学术界和司法界对此也是存在较大分歧。本文拟从网络虚拟财产的民法保护视角,根据司法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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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世纪,网络已经融入到我们日常生活中,网络世界与现实世界相互交织,许多新奇的东西应运而生,带来了机遇与发展的同时也产生了许多新的问题,纷繁复杂的网络空间充斥着各种行为,不可避免的产生了网络虚拟财产纠纷。我国现行法律对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力度较小,对网络虚拟财产的概念、性质等基本问题,我国现行法律并没有对其进行规定。学术界和司法界对此也是存在较大分歧。本文拟从网络虚拟财产的民法保护视角,根据司法实践中的判决和学术界不同学者的观点,对网络虚拟财产的概念、性质、特征等进行分析,明确其法律属性,力求在当前的法律框架下让网络虚拟财产得到更好的保护。本文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为绪论,主要介绍网络虚拟财产的课题背景及国内外研究现状。第二部分是对网络虚拟财产的概述,主要是介绍了网络虚拟财产的概念、特征、性质,以及不同专家学者关于网络虚拟财产的认识和看法,最后,明确网络虚拟财产的定义,分析网络虚拟财产与普通财产的不同之处,通过总结各家学者对于网络虚拟财产性质的看法,进行比较分析,最后认为把网络虚拟财产作为物权的客体,可能会更加有利于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第三部分是选取的几个经典案例以及引发的法律问题,通过分析案例,发现其中存在的问题。如网络虚拟财产归属问题,网络虚拟财产价值问题,网络服务运营商安全防护义务问题以及网络虚拟财产纠纷中归责原则问题。第四部分是考察域外关于网络虚拟财产保护现状,并总结出一些经验启示,供我国借鉴参考。第五部分是针对上述提出的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在网络虚拟财产归属方面,应当分阶段明确网络虚拟财产归属,对于初始的网络虚拟财产和衍生的网络虚拟财产应当区别对待。在网络虚拟财产的价值评估方面,应当分类型确定网络虚拟财产价值,还应当与网络服务运营商和价值评估机构合作,共同参与评估。在网络服务运营商的安全保障义务反面,应当分情况确定网络服务运营商的安全保障义务。在网络虚拟财产纠纷中的归责原则方面,应当采用过错推定的归责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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