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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是关于中国比丘尼僧团史的研究,从古印度佛陀时代的佛教起因女性进入僧伽就产生了一系列的问题,因此佛教不断地改革和扩展,可以说佛教也由于女性的加入得到了丰富。中国比丘尼僧团史的研究可以帮助厘清佛教史当中的一些问题。两晋南北朝与唐代,一个是战乱分裂,同时文化融合;另一个是经济文化高度繁荣,相对统一的时代。这样两个不同的社会环境下,比丘尼僧团呈现出不同的面相和发展趋势。 中国佛教以印度佛教为母国,中国比丘尼制度也源于印度。佛陀时代女性地位低下,她们不能担任宗教职务,宗教角色持续不断衰落。释迦牟尼创立佛教,宣扬众生平等,其中自然包括男女平等。在经历一番曲折后,佛陀以出家女性遵守八敬法为条件允许女性进入僧伽。原始佛教时期,比丘尼制度逐渐成熟,受戒方式不拘一格,比丘尼僧团中很多尼师取得很高成就。小乘佛教时代,各派所持的经律中可看出其或多或少的歧视,有关妇女的积极看法开始减弱,僧伽内部,比丘尼的地位也恶化了。大约在公元前 1 世纪左右,大乘佛教在印度兴起,它重振了原始佛教的活泼精神,重新肯定和提高女性。大乘佛教破除了部派时代对女性的歧视,倡导了大乘时代的男女平等观。佛教东传至中国,大小乘同时输入,大乘佛教对女性宽容和赞赏为比丘尼制度在中国的发展提供了可能性。但中国女性进入僧伽要比男性晚近百年。 四世纪初比丘尼僧制传入中国,据梁宝唱的《比丘尼传》,净检在西晋建兴年间(313-317)从西域沙门智山受十戒,而后完整的尼羯磨和戒本译出后,净检等又从昙摩竭多受具足戒,净检成为中国第一位依戒出家的比丘尼。但是净检受戒的合法性一直受到质疑。因为尽管那时传译入中国的戒律大都主张比丘尼从二部僧受戒,却因没有合于戒律的比丘尼和其他条件不成熟而无法实行。汉地比丘尼受戒问题一直困扰着比丘尼僧团,直到刘宋元嘉年间,在刘宋政权的支持下,狮子国(今斯里兰卡)比丘尼来到中国,才解决这一问题。中国比丘尼僧团实现二部僧受戒标志着再度合法如律地成立。 从四世纪初净检出家在洛阳建立第一个比丘尼僧团以来,比丘尼制度开始在大江南北得到推广。从 3 世纪到 6 世纪末,中国陷入长达四百年的分裂战乱,与此相对应的却是民族的融合和思想文化的繁荣兴盛。在此背景下两晋南北朝的比丘尼僧团经历了建立、发展、完善的三个阶段。两晋南北朝时期,政府虽建立了较完备的僧官制度,但在僧籍管理上还不是很完备,对僧尼数目的统计并不是十分准确,且当时并没有对僧尼人数进行性别统计。但从当时的社会的崇佛奉佛事6实来看,僧尼的数目相当惊人。虽不能得到当时比丘尼在整个僧团中的比例,但可以肯定尼众的数量不会少。甚至有的学者认为“僧众尼亦众”。南朝比丘尼僧团的活动以宗教修持为主,北朝比丘尼僧团则多为世俗服务。除了尼寺受制于立寺人的因素造成南北比丘尼僧团不同的面相以外,也与当时南北方的学术氛围、奉佛特点分不开。北地儒学滋盛,玄风示弱,在北地流行的是“中国旧有之经学传统,而非代表当时朝士名流之清谈玄理。”永嘉南渡之后,玄风随之南下,南方玄风流被,儒学式微。在此背景下,僧团在佛教修持上也各具特点:南方重义学,北方重实修。成实、三论、涅磐等学派均在南方得以发展;北方重实修,看重公德福田。故南方比丘尼能凭借自身学养、戒行与名士平等往来,进行义学探讨,在士大夫阶层中有一定地位,得到社会敬重。而洛阳比丘尼除极少数粗通义理,多成为贵族的服务工具。《续比丘尼传》整理有共 29 位唐代比丘尼的传记。李玉珍的《唐代比丘尼》中收集其他资料扩充到 73 人。就唐代的社会分层来看,大可分为士族、宗室、宫人、平民四大类。唐代士族出家女性的家世背景有三点共通之处:一以儒业为家学;二礼法严谨;三佛教为其家族信仰。宗室和宫人女性出家就涉及唐代一种特殊的的比丘尼教团-内尼教团。在一千七百多年的尼史中,两晋南北朝时期比丘尼的社会地位无疑是最高的。南朝比丘尼不仅在佛学修为上取得为人瞩目的成就,还积极参与社会事务,活跃于社会各个领域,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尊敬。而到了唐代,总的来说尽管佛教出于鼎盛,尼僧的地位却在下降,她们在佛学上没有什么太大的造诣,而且在社会公共生活领域,比丘尼长期处于缺席状态。唐代虽有为数不少的世族女子出家为尼,但她们也不曾有机会得以在社会公共领域教化大众。中国比丘尼僧团的成立几经波折,其主要原因由于戒律。最终元嘉六年(429)南林寺二部僧受戒,中国比丘尼僧团取得合法的宗教身份。大力主张比丘尼当在两众前受戒的是《四分律》和《五分律》,但中国比丘尼第二次受戒却没有用到这两部律,而用的是《十诵律》。而且直到中唐以前,南方的比丘尼教团还一直是用《十诵律》。女性出家的困难就在于比丘僧团对女性进入僧伽能否保持僧团的和合清净存在疑虑。因此,两晋南北朝比丘尼僧团特别重视戒律在比丘尼个人身上的贯彻,其中尤以南方比丘尼为甚。到隋唐以后,由于《四分律》的势力抬头,而达于登峰造极之时,中国境内也就只有《四分律》一部,独树其帜。然而从长安比丘尼守戒的情况还可以看出,在唐代武宗灭佛前以《四分律》为主的律宗可能也还没有取得主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