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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创新对国家经济增长以及长期竞争优势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而企业是推动国家长期经济增长和竞争优势的内部动力,因此近年来“企业创新”越来越引起学术界研究者的关注。本文从税收优惠的角度出发,以2008年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作为自然事件代表创新机会的到来,主要研究了风险投资可得性对企业创新的影响。具体而言,首先考察了税收优惠政策颁布前后企业创新的变化,然后引入风险投资可得性变量,采用税收优惠与风险投资可得性的交互项,以研究融资渠道和创新之间的积极关系。本文以2002-2014年在中国A股的上市公司作为研究对象,回归结果显示税收优惠政策之后,风险投资可得性较高的地区的企业发明专利平均数比难以得到风险投资的企业发明专利数多。这证明了风险投资可得性在税收优惠刺激企业创新中发挥着积极作用,尤其是对创新质量较高的发明专利有显著促进作用,即企业越容易获得风险投资,其被授予的专利数量越多、质量越好。本文的研究结果显示那些面临有利创新机会的企业需要融资以进行更多的创新活动、获得更多的创新产出。本文的研究有助于了解税收优惠对于企业创新的影响,以及风险投资可得性在税收优惠刺激企业创新中的作用,为地方政府加强创建风险投资公司蓬勃发展的基础设施、培育资本可得性以促进企业创新提供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