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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社会”是西方传统政治哲学和社会理论中的一个核心概念,是当前学术界一个常说常新的研究课题,是贯穿于马克思一生思想的重要概念和主线。近些年来,随着对西方政治思潮研究和译介的深入,尤其是对马克思经典著作重新解读浪潮的兴起,其市民社会理论受到了国内外学术界的高度重视。主要集中在从马克思的文本中抽取有关市民社会的论述,为建构中国特色市民社会提供一定的理论依据,而很少从哲学发展史的脉络和线索,对马克思的市民社会思想进行系统和全面的阐述。因此,本文试图从整体上对马克思不同时期市民社会概念及其思想进行探析,以达到深挖马克思市民社会思想的哲学根基和丰富内涵,梳理其市民社会思想的演变和发展轨迹,最终得出市民社会理论对马克思唯物史观形成的理论价值,使我们对马克思的市民社会理论在其历史唯物主义形成过程中的枢纽作用得到重新认识。在此基础上抽取出马克思关于市民社会思想的基本内容和经典论述以及所隐含在背后的社会建构思想等。这对于当前中国正在进行的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重大而深刻的价值意蕴。本文主要从四部分进行写作。第一部分,对马克思市民社会理论思想渊源的梳理。主要从传统意义上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高度合一,到现代意义上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二元分离进行阐释。前者以亚里士多德为代表,认为市民社会是指政治共同体或城邦国家。后者以黑格尔为代表,真正在现代意义上,把市民社会从政治国家中分离出来,这是其思想中较深刻的地方。但由于其唯心主义观念以及对国家理性的盲目信仰和崇拜,最终得出国家决定市民社会的唯心主义结论。第二部分,讲述马克思市民社会思想的发展轨迹,即从《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的市民社会决定国家核心观点的提出,到《德法年鉴》时期的市民社会理论的政治学转向,再到《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时期的市民社会思想的经济学转向,最终到《德意志意识形态》对市民社会理论的系统阐述和论证。可以说市民社会思想伴随其整个研究的全过程,是唯物史观创立的重要枢纽,对市民社会的法哲学批判与分析,促使唯物史观的萌芽,对市民社会的政治经济学解剖,使历史唯物主义得以最终诞生和确立。第三部分,从马克思市民社会思想的发展轨迹中,抽取出马克思关于市民社会思想的基本理论。主要包括:马克思从多重视角对市民社会概念的阐释;马克思关于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关系;马克思市民社会理论的人性本质以及对市民社会的超越和人类解放的思想。马克思对市民社会概念的理解是通过对黑格尔的法哲学批判得出与其相反的结论,即市民社会决定国家。随着对市民社会经济学研究的深入,马克思洞察到了市民社会本身就是一种社会异化形式,只不过这种异化形式具有历史必然性,因而必须对其进行克服和超越。只有这样,才能从政治解放过渡到到人类解放,即达到真正的社会解放。可以说马克思市民社会思想的人性本质一直渗透和贯穿始终。第四部分,马克思市民社会思想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价值意蕴。在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语境下,我们更有必要挖掘马克思市民社会思想中的社会建构的哲学资源。因为中国本身正在经历着一个市民社会的发展进程。就如,理论在一个国家实现的程度,总是取决于理论满足这个国家的需要的程度一样,市民社会理论对于当代中国的发展来说就是这样一种理论。系统全面地研究马克思的市民社会思想,必将对我国止在进行的经济、政治、文化、和谐社会即四位一体的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总体布局,提供重大而深刻的价值意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