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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治理机制是公司治理研究的一个热点问题。公司财权作为各方利益的焦点,其配置的研究具有重要的意义,就公司治理而言,关键是要解决财权的配置问题。财权作为现代公司财务的核心概念,在财务理论中起着基础性的作用,是财务基础理论及运用理论的共同起点,统领着整个财务理论体系。一方面,它同财务理论体系的各组成部分有着强烈的相关性,能够使对各个局部的研究相互协调,具有高度的内在逻辑性;另一方面,我们可以通过把握它,从而把握整个财务理论与运作体系。财权配置的研究,是公司财务治理的核心问题,有关财权的配置问题贯穿财务治理的全过程。企业财权配置基本框架决定了财务治理的一般逻辑和价值取向,对财务治理体系各个部分均具有决定性影响。即企业有什么样的财权配置框架结构,就决定了有什么样的财务治理结构、治理机制和治理行为规范。本文以现代公司理论和现代财务理论为理论基础,从利益相关者理论角度出发,对企业财权配置问题进行了分析研究。其基本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财权是一个与产权相近的范畴,表现为某一主体对财力所拥有的支配权,包括收益权、投资权、筹资权等。它起源于原始产权主休,与原始产权主体的权能相依附。根据企业各项财权之间的内在联系,将企业财权分为两大类:一是剩余索取权即财务收益权,即对企业总收入扣除折旧费、材料成本和劳务成本之后的剩余要求权;二是财务控制权,即对企业施加影响和监控的权利,既包括合同控制权,也包括非合同控制权。现代公司财权配置指的是以公司所有权为基础的不同状态下财务控制权和财务收益权在各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安排。从利益相关者理论角度,根据利益相关度和谈判能力的综合判断,我们将现代公司财务治理的配置对象界定为:股东、银行、经营者(董事会、经理层)、政府及员工。财权配置表现为以下特征:财权配置的分散性,即除了股东享有企业财务控制权外其他利益相关者也分配企业财务控制权;财权配置的状态依存性,即企业处于不同经营状况时,就对应着不同的财务治理结构;财权配置的系统层次性,从系统论和企业治理的角度来看,企业财权配置实质上是一个企业财务控制的权力系统,包括企业外部利益相关者的财务控制和企业内部利益相关者的财务控制两个子系统,且各自系统内部分层分布;财权配置的对称性与非对称性,即一方面对各利益相关者而言,企业的财务收益权与财务控制权成对称性分布,另一方面企业所有权虽然是取得企业财务控制权的基础,但拥有企业财务控制权不一定拥有企业所有权,两者呈非对称性分布。财权配置的影响因素包括:公司规模及组织方式,企业所处的生命周期阶段,企业所处的经营状态,激励机制的有效性,外部环境的影响。财权配置的一般原则是:合法性原则,财权配置应当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相容权力必须分离原则,根据权力设置中的“三权分离、相互制衡”思想,公司法人财权应设置为监督权、决策权和执行权,并由不同的治理主体享有;权责利相统一权利主体之间有效制衡的原则,财务治理主体之间需要一定的权利制衡,在财务治理主体拥有一定财权的基础上,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给予其一定的利益回报;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对称安排原则,让企业剩余索取权与剩余控制权的分享相对应。在利益相关者理论下,财权配置的实现机制分为:共同治理机制,即通过建立一套有效的制度安排,使各利益相关者都有平等机会分享企业财权,通过分享企业财务收益权来实现其产权收益,通过分享企业财务控制权来相互制衡,以保护其权益免遭他人侵害,从而达到长期稳定合作的目的,其内容主要包括:共同的财务收益分享机制,共同的财务决策机制以及共同的财务监督机制。相机治理机制,指在企业经营及财务出现危机时,通过建立一套有效的制度安排使受损失的产权主体能够掌握企业的财务控制权,以改变既定的利益分配格局,相机治理机制的依据是关注企业所有权的或有特征,通过对剩余控制权的争夺来改变既定利益格局,其内容包括股东的相机治理、债权人的相机治理、政府的相机治理、员工的相机治理等。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体制的转轨时期,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化面临许多财务治理问题,主要表现在:公司权力分配向大股东过度倾斜,中国的企业多属于“一股独大”型,在利益最大化的目标驱动下,大股东对企业财务监控权的绝对控制,极可能造成对中小股东不利的后果,导致部份国有股东利益得不到保护,股东对企业的经理人员的监督可能流于形式,出现了上市公司“内部人控制”现象。对债权人的财权分享关注不够,债权人所能分享的公司权力和所能利用的利益保护手段仍十分有限,企业财务治理权主要归资本所有者和经营者两个主体所有,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中,常常为了追求股东利益最大化,而牺牲债权人的利益。经理层内部控制严重,激励和约束机制不健全。董事会没有在财务治理中发挥应有的重要作用,现阶段,公司的核心权能——战略决策权在较大程度上由经理层实际控制,侵占了董事会的重要权能,导致公司财权配置的不明确性。员工在公司财权配置中处于劣势地位,由于权力高度集中于公司高层管理者,员工权力被约束在很小范围内,员工意见的不被重视。针对上述现状,提出了以下建议:界定清晰财务主体,我国财务治理结构失衡和无序,其根本原因就在于财务主体的不清晰或其权责利安排的不对等,要界定清晰的财务主体,一是政企分开,二是产权明晰。调整资本结构进行合理财权配置,财权配置是一个随外界环境变化而不断调整的过程,呈动态变化趋势,财权的动态配置是指财权要随着利益相关者利益格局的变化进行动态分配,具体来说,它是通过资本结构的安排来实现的,股权结构调整和完善可以遵循的思路与方向是,改变国有股在公司中的比例,进一步分散股权,发展多元投资主体,着重培养一些稳定的核心大股东,包括公司法人、基金等机构投资者,加强对中小股东的保护,积极推行债转股。加强债权人的地位,重新调整公司权力分配和重塑银企关系模式。对经理层进行有效的激励与约束,委托人通过财务收益权的分享形成激励机制,将代理人的努力诱导出来,从而克服偷懒行为,委托人通过信息的交流建立监控机制,将代理人的能力逼出来,从而防止逆向选择行为。完善董事会的财权配置,从内部治理与外部治理两方面进行完善。完善员工参与制度,确保员工财权的实现。综上所述,本文的贡献之处在于针对我国国有企业的深化改革面临的问题以及上市公司出现的一些现实问题特别是财务治理问题从财权配置的角度进行了深入的分析,探索了其产生的原因以及寻找了相应的对策、提出了相关的建议,具有一定的现实指导意义。但鉴于理论水平有限和实践经验不足,在对财权配置的现状及对策分析上还不够深入全面,有待进一步的提高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