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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2006年对于我国的证券市场而言,是极其重要的一年。在这一年中,发生了诸多影响证券市场的事情。首先影响了我国证券市场多年的体制性问题——股权分置问题得到了彻底的解决。截止到2006年年底,我国证券市场内未股改的公司仅剩不到40家,大约仅占沪深两市所有上市公司的百分之二。持续进行的证券市场市场化改革的另一条主线——券商的综合治理,也是进展顺利,2006年年底几乎已经完成了。同样是在2006年年底,我国加入WTO时的诺言已经开始兑现:2006年12月11日以后,外资银行在中国具有完全的市场准入,允许开办人民币零售业务。这标志着从这一天以后,中国金融业全面对外开放了。而从2006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证券法》和《公司法》更是为国内证券市场的市场化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2005年末我国的股票市场终于从4年熊市的阴影中走了出来。截至2006年12月30日,沪深两市上市公司共有1421家,上市股票1507只,沪、深两市总市值达89403.9亿元,较上年增长175.68%,占GDP的比重已达49.62%。我国的A股市场正在作为全球最具成长性的证券市场发展壮大。就是在这样一个新旧交替、气象更新的年代里,我国证券市场的主要参与者——证券公司,也迎来了巨大的发展机遇。由于市场环境不是很好,同时我国券商在自身的经营与发展当中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2004年和2005年我国券商规模都在减小,均处于亏损状态。但是到了2006年年底,情况完全改观了。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披露的信息,2007年5月21日,在协会网站上公开披露经审计财务报告的证券公司已达63家,超过证券公司总数的60%。2006年证券公司经营状况良好,63家证券公司的总资产3869.51亿元、净资产749.19亿元、净资本579.08亿元、营业收入387.49亿元、扣除资产损失后利润总额203.19亿元、净利润162.55亿元。其中资产规模最大的券商——银河证券,公司总资产已经达到432.02亿元。外部宏观经济环境与体制的变革,给我国的券商们所带了并不仅仅是发展的机遇,同时也有巨大的挑战。经济体制和证券市场向市场化方向发展,同时加入WTO所导致的金融业的全面开放,带给我国券商最直接的问题就是明显加剧的竞争。外国券商毕竟是在成熟资本市场中成长起来的,拥有成熟市场运作的丰富经验,同时又具有创新性服务、全方位服务和全球化服务的优势,他们的公司经营理念、管理模式和成熟的投资理念都是其他欠发达国家同行所要学习的。如果这样的公司进入国内证券市场,就会在多个业务领域尤其是在高端市场同国内的券商进行全方位的竞争,在目前条件下,我国国内的券商肯定处于劣势,那么就会给我国的券商乃至证券业带来致命的威胁。竞争是市场经济中微观主体之间最主要的关系之一,国内券商应该好好考虑如何积极应对来势汹汹的竞争势力。市场经济、优胜劣汰,因此在宏观和微观经济情况的双重压力下,我国的券商必须做大做强、实现业务创新、转换经营理念和投资理念,这样才能够在未来的竞争中处于不败之地。在实现公司机制转换的同时,通过证券业内的收购与兼并扩大公司的规模与资本实力,是我国券商迎接残酷竞争的一个很好的选择。从微观层面上来讲,并购就是微观经济组织以一定的代价和成本实施产权交易来获得其他经济组织的控制权或是所有权,从而实现它所制定的企业目标或者是财务目标。根据国外的经验,国外券商在市场化进程中、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一般情况下都是通过兼并收购来实现自身的规模扩张与实力增强的。在进行规模扩张、实现业内的兼并重组的时候,首先会涉及到的问题就是利用什么方式、通过什么途径来实现并购,换句话说,在现阶段的国家经济和市场发展条件下我们应该选择什么样的并购模式来推动我国证券业的重组,以达到既不损害大部分人的利益的同时实现国内券商的做大做强。对于我国券商并购重组的模式,从不同的角度看有不同的理解。当前学术界主要将我国券商并购重组的模式划分为如下几类:从资金来源看,可以分成“汇金公司”+“建银投资”注资、优质券商并购和外国券商并购三种模式,它实际上是代表了中央的政策资金、本国市场资金和外国资金三大股资金力量在我国这个并不是非常成熟的资本市场上的博弈。从内容来看,并购重组可以分成业务重组和资本重组两种模式,这是并购市场上最普通、最传统的两种模式。从结果来看,并购重组可以分成发展券商控股公司、发展金融集团和组建中外合资证券公司三种模式。本文的研究角度主要是按从资金来源划分的模式,这三股资金来源分别是以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汇金公司)、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建银投资)为代表的国家政策性资金,以中信证券、广发证券等为代表的本国创新类优质券商和以美林证券、瑞银集团等为代表的国外大型券商。本文着重分析了这三种模式在国内券商并购重组进程中所表现出来的优势与劣势,企图通过这种分析,寻找到一种比较适合我国券商的并购模式。以汇金公司为代表的国家政策性资金力量强调了国家信用的积极作用,充分发挥了国家行政力量主导券商兼并重组的同时,由于牵涉到了国家行政资金的问题,也就带来了一些其他问题。这就导致了以这种模式进行并购重组的券商不能完全摆脱政策性力量的控制,难以达到市场经济对证券市场参与主体的要求。以外国实力雄厚的投资银行为代表的外资力量并购我国本土券商,对我国券商的发展来说是一种支持又是一项挑战。我们可以通过引入外资改善国内证券公司的治理结构、提升专业技术水平、经营管理理念与风险控制能力和增强资本金实力等途径来实现真正的市场化,但是又有可能会引狼入室,威胁到国内券商的生存以至国家的金融安全。而以国内优质券商为代表的国内资金力量并购其他券商,这一方面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符合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充分体现了市场经济的特征。另一方面也体现出了国家的利益,以及当前管理层对待券商兼并重组的思路:其实更希望的是利用市场的力量作为导向解决证券业内兼并重组问题。但是就我国目前市场经济发展以及国家经济发展的阶段而言,完全依赖市场作为重组导向还是有一定的困难。也许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我们都还是要借助行政力量才能实现并购。因此,本文认为最适合国内目前情况的业内兼并重组模式应该是以建银投资为主导的优质券商并购问题券商模式。